陕西略阳县检察院多措并举强化办案安全防范
日期:2017-08-16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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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陕西略阳县检察院始终把确保办案安全作为自侦工作的“生命线”通过强化安全意识、落实防范措施、加强内部监管,实现了办案安全零事故、队伍安全零违纪,有力助推了自侦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强化安全防范警示教育。定期组织自侦干警与法警认真学习高检院关于办案安全的文件、规定,并以近年来检察机关发生的办案安全事故案件为反面教材,加强对照学习,筑牢“办案安全无小事”的思想观念。依托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以查摆出的问题为导向,召开专题整改会议,进一步强调执法办案安全,坚决转变重实体轻程序、重办案轻安全、重打击轻保护的观念,树立安全第一的执法思想。
二是有效落实防范措施。严格执行《办案工作区司法警察执勤制度》《办案工作管理制度》《看审分离制度》等,规范办案工作的各个环节。侦查活动开展前,建立办案安全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并制定有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案全预案,明确案件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以及本案安全防范工作注意事项。坚持规范文明办案,严禁刑讯逼供,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严格落实“检警分离”、“看审分离”切实提高执法水平的办案质量。
三是加大追责力度。明确检察长总负责、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具体抓、案件承办人在个案中负全责的办案安全防范工作责任机制。自侦部门定期组织抽查,对查办的案件开展自查自纠,通过翻阅案卷、抽查同步录音录像资料等方式,对涉及办案安全的各个环节进行深入细致的自查,使安全理念始终贯穿执法办案的全过程。(陕西略阳县检察院 刘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