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检察院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使用
日期:2017-08-23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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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厉行勤俭节约,今年以来,白河县检察院修订和完善了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创新管理机制,加强安全警示教育,确保了公车规范、安全用车。
该院新修订的《白河县人民检察院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对用车申请、车辆管理等进行了详细规定。该制度详细制定了车辆加油台账记录,规定每周一由财务人员和司机共同对所有车辆进行统一加油,并做好加油数、加油金额和加油人台账记录。在公务用车使用方面,该院实行用车申请制度,统一印制有《公务用车派车单》,各科室公务用车必须事先申请,说明事由和用车时间,并须由分管检察长、检察长签字同意后,再由办公室统一派车。同时规定,在法定节假日或车辆执行任务返回后,必须按规定入库停放。
该院通过严格落实公车使用管理规定,强化内部监督和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近年来,未发生一起公车使用事故。(魏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