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务公开是司法改革背景下完善检察机关运行的重要举措。检务公开的有效实施对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办案能力、保障知情权、约束检察权、维护公平正义具有重要的意义。基层检察院检务公开工作如何顺应互联网+要求,如何能善用新媒体,不断提升新媒体时代网络沟通和舆论引导能力。笔者以商南县人民检察院探索互联网+检务公开路径为例,思考当下基层检察院如何加强检务公开工作。 一、“互联网+检务”提出的背景和内涵 (一)“互联网+”战略的提出。国内“互联网+”理念的提出,最早可以追溯到2012年11月易观国际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于扬在易观第五届移动互联网博览会的发言。随后,在2015年3月5日上午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互联网+”行动计划。一时间,“互联网+”成了社会各行各业最热的词汇,表明了我国已把互联网与传统行业相结合提到国家战略的高度。我们不得不承认,在大数据时代,互联网与传统行业相结合促进经济发展已是大势所趋,传统行业插上了“互联网+”的金翅膀。 (二)“互联网+检务”的内涵。“互联网+检务”是互联网+检务公开的简称。官方对“互联网+”的定义是:充分发挥互联网在生产要素配置中的优化和集成作用,将互联网的创新成果深度融合于经济社会各领域之中,提升实体经济的创新力和生产力,形成更广泛的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和实现工具的经济发展新形态。那么何谓“互联网+检务”?笔者认为,就是将传统的检务公开与互联网进行融合,利用互联网进行检务公开革命,实现检务公开工作的创新和升级。具体来说,就是发挥网络媒体特别是移动互联网在检务公开、检察服务中的优势,不断巩固和挖掘“检察网阵”功能,推动形成多层次、立体化、全覆盖的检务公开网络,增强信息发布、案件信息查询、在线交流、法律咨询、诉讼指引、律师接待等方面的检务公开和便民服务功能,提高新媒体时代检务公开整体效能。 二、“互联网+检务”战略部署下基层检察院检务公开工作中面临的问题 (一)观念陈旧。对“互联网+”时代检务公开的重要性和特点认识不足,思想观念仍停留在过去传统媒体下的检务公开,对移动互联网的优势功能认识不足。有的仍认为检务公开是少数人的事,是新闻宣传部门的事,有等靠思想;有的因为互联网时代信息传播速度加快和信息传播影响范围扩大对检务公开存在排斥、恐惧心理,害怕授人以柄,使工作陷入被动。 (二)跟新不及时。空壳微博、僵尸微信的问题还普遍存在。部分基层院申请多个新媒体账号,不及时注销多余的空头账号。基层检察院运营人员更换频繁,长期不发信息致使申请的密码遗失,又申请了新号,旧号没有及时注销,导致新的空壳的出现。 (三)人才匮乏。由于基层院检务公开工作大部分是由调研宣传部门负责,此部门人员配备少,干警素质比较单一。随着“互联网+”时代到来,以移动互联网加新媒体为主要形式的信息传播方式对检务公开的形式和内容要求越来越高,调研宣传部门干警仅擅长写作早已无法适应“互联网+”时代的要求。如现在利用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信息,要求形式多样化(照片、视频、漫画等),内容生动活泼、“接地气”,简单说,就是能吸引粉丝点击。这种创新对信息发布者的能力要求越来越高:有文字功底、法律知识、新闻传播知识,还要熟练掌握各种图片、视频编辑软件运用、网络词汇,甚至还要擅长绘画。而基层院调研宣传部门普遍的现状是:一是干警任务重,时间紧。不仅要负责基层调研课题撰写、通讯报道采写、编辑,还要负责拍照、摄像和网上信息的发布;而一篇内容精美、形式新颖的微信文章从立意到搜集素材再到文字编写、发布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二是面临新媒体运用能力不足的困境,有的调研宣传干警年纪比较大,虽然写作经验丰富,但对图片、视频软件操作应用接受能力较弱,创意不够;有的青年干警虽能熟练操作各种软件,富有创意,但是文字技巧欠缺,立意不深刻。 (四)利用效率不高。检察新媒体在舆论引导中具有生力军作用,也为检察机关正面发声、传播检察正能量提供了广阔舞台。但在实际操作中,部分院检察新媒体运管人员或是由于精力有限,或是为了提高点击量,成为各类信息的“二传手”,新媒体平台上极少反映本院检察工作情况。 三、完善基层检察院互联网+检务公开工作对策 (一)要夯实基础、丰富载体,打造“互联网+检务公开”新平台。该院在进一步夯实传统检务公开模式的基础上,以开放包容的姿态主动融入互联网,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检务公开平台,成功建构全媒体矩阵,通过微信、腾微博、门户网站、微网站、等自媒体建设相互补充配合,充分将检察工作与互联网结合,成功打造了信息传播平台和民生服务载体,构建了“指尖上”的检察。一是开通微信公众服务平台。该院于2015年5月份在全市检察系统开通了“商南县检察院”政务微信,立足检察职能,传递法制宣传,创新案件发布+法治解读的普法新视角,用心做内容,动情讲故事,新媒体宣传精品迭出,在为网友普法、答疑解惑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增强互动服务功能,网上受理举报、律师阅卷预约、行贿档案查询预约等多项便民服务功能。二是开通官方微博。该院于2015年10月开通了官方微博,运用微发布、微直播、微动漫等形式,打造立体便捷网络服务平台,目前共发布信息100余条,开展“检察开放日”微直播活动。三是打造门户网站。该院于2014年9月正式开通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如法律文书、规章制度、职能职责、机构设置、法律法规、重大案件信息,公布工作开展情况和重大活动等内容,链接高检院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网,并受理辩护与代理预约,案件当事人近亲属、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在此平台上实时查询案件信息。截止目前,共导入涉案程序性信息420条,法律文书278份,重要案件信息85条,绑定查询账号23个,受理信息查询和律师预约 48人次。 (二)要创新模式、深度融合,创建“互联网+预防”新格局。互联网在反腐工作中的作用日益突出,传播力成为影响预防工作效果的重要因素,该院顺势而为,构建“互联网+预防”新模式,充分利用互联网数字化、多样化、迅捷化的传播特点,积极推动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与“互联网+”的深度融合。一是创新设立职务犯罪预防专栏。利用“两微一端”新媒介,以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形式,收集、制作教育性强、趣味性浓的警示动漫、微电影、公益作品等,实时上传供网民点播观看。同时加大预防动态、焦点新闻等数字宣传资料的推送力度,切实增强预防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和感染力。链接法律法规库,提供最新法律法规速递,政策法规、行政法规、财经法规、交通法规、各省市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查询服务。二是扩大微信公众号受众面和影响力。“商南检察在线”是该院微信公众号,也是该院职务犯罪预防宣传的重要窗口,为了深入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将职务犯罪预防宣传与网络“新媒体”对接,进一步推动各单位的警示教育和廉政教育工作,扩大受众面和影响力。三是利用互联网行贿查询平台实现预防工作信息化。充分利用开通的行贿档案查询互联网申请平台,将网上行贿查询的相关事宜向需要查询的单位、个人进行通告,专门制作网上行贿查询的操作流程展板及宣传材料,强化对互联网行贿查询工作的流程管理,明确查询工作责任人,真正使查询工作做到流畅、及时、便捷、亲民。四是营造“线上”浓郁的预防氛围。为进一步扩大预防“五进”的覆盖面,加强与微友互动力度,该院积极在微信公众留言平台受理预防咨询,为个人、企业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每逢节假日推送廉洁自律温馨提示,及时转发新法新规、典型案例和精品预防资料。通过网上预约接访、检察长信箱等形式,依法受理群众举报、控告和申诉,向群众释疑解惑。五是开展“线下”职务预防工作。通过开展警示教育学习查看一段段深刻的忏悔,一副副落马官员的案例展图、一个个真实的堕落故事,使广大干部明白“头悬三尺剑,敬畏常生;脚踏二分冰,警钟长鸣”。该院“互联网+预防”模式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推动了预防工作全面深入开展,正确引导了反腐倡廉网络舆情,传播了预防职务犯罪的正能量。 (三)要健全机制、延伸效应,构建“互联网+检务公开”新体系。检务公开的运作行为本质上应是“信息资源发布—数据信息反馈—评价机制建立”的闭环体系。该院围绕这一闭环体系的三个环节,建立完善相关配套机制,整体构建“互联网+检务公开”生态体系。一是建立各科室检务公开操作手册。出台了检务公开制度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明确了12科室工作职责、公开内容、对象、形式,细化了操作流程。二是建立完善公开信息审核把关机制。按照“谁办理谁审查、谁把关谁负责”的原则,根据检务信息类别、定密等级等标准,进一步细化检务公开的内容与范围、方式与途径、审批程序以及各科室之间的职责分工,逐步建立健全公开工作评价指标,形成科室内勤、责任科室、分管领导三位一体的“树状网络”式责任体系,确保公开信息的严谨和准确。三是建立完善检务公开需求收集和分析机制。通过在检察门户网站、微博、微信上开设意见征询栏等民意收集方式,及时处理人民群众在案件办理、工作作风、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四是建立完善网络舆情回应导向机制。在内部,由检察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维护人员及宣传信息工作人员组成专门的网络舆情监督小组,密切关注检务信息公开后的舆论态势,全面收集、研判检务信息公开引发的社会舆情,并及时与责任科室直接对接,认真做好处理应对等工作。在外部,积极与各级新闻媒体广泛交流、重点联络,建立健全危机突发应对机制,争取以最短时间正面引导舆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四)要持续从五个方面发力。一是领导重视是关键。领导领导,关键在领,重点是导。检察长是新媒体手段用得好否的关键。作为“一把手”,要带头了解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带头正确使用新媒体。把新媒体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把用好新媒体提升到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高度来对待。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学习、讨论和研究,形成切实可行的科学运用新媒体手段的常态机制。二是队伍建设是基础。坚持人才兴检,培养专业的检察宣传人才,设立了新媒体工作室,培养专业的检察宣传队伍。在专业人才匮乏的时期,适当引进新媒体应用型和创新型检察宣传人才,带动单位形成一个好的检察宣传团队,同时注重本单位培养一批具有服务精神、业务能力突出、工作认真负责的青年干警来保障和维护检察新媒体业务。三是打造特色是灵魂。内容是新媒体的核心,特色是新媒体的灵魂。这就要求我们非常注重新媒体内容的原创性、独特性以及配图的和谐性,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新、人有我精”。要坚决摒弃一味地模仿和发布无用信息,防止资源浪费,防止影响和干扰正常的检察业务。四是正确引导是核心。及时在新媒体上进行检察信息公开,打造阳光检务,赢得群众的信任和认可;在新媒体上建立对话沟通平台,增强新媒体的互动性,正确引领舆论导向。根据检察机关的工作性质和特点,加强对舆情信息的追踪、回访、落实及全程监控,并根据舆情信息,准确及时地传递正能量,弘扬主旋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