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林检察院:三项措施 提升案管接待水平
日期:2017-09-13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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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的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我院案管中心充分发挥“窗口”服务职能,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紧紧围绕“管理、监督、服务、参谋”的案管职责,制定三项措施,提升案管接待水平。
一是严肃检容检风,统一着装上岗。人民检察院实行统一着装,是维护国家的法治尊严,依法行使检察权的需要。为加强检察机关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检察人员的着装行为,维护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我院进一步规范窗口部门干警上班统一着检察制服,严肃检容风纪。
二是组织日常学习,增强服务能力。我院案管中心组织部门全体干警学习《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检察官职业基本规范》等行为准则,对比检查和剖析日常工作中不符合文明礼仪、公务规范的行为和表现,及时对照整改、不断提高干警自身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加强服务群众的能力。
三是真诚热情接待,提升“窗口”服务水平。顺应案件集约化监督的要求,“一个笑脸、一句问候”,让来访警察、律师及群众感受宾至如归的温暖和体会到检察机关对律师执业、案件相关人员权利的尊重和保障。力求一次一站式服务解决问题,受到了来访人员的一致好评。(碑林检察院案管办 李 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