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政协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日期:2017-09-19 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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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石泉县政协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担当意识,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促进机关各项工作有序有力开展。
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按照“四个”亲自要求,根据《中共石泉县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石发[2017]5号)文件内容,县政协党组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制定责任目标,形成领导班子及“一把手”和班子其他成员的主体责任清单,压紧压实党组和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建立主体责任清单动态管理台账。按要求将主体责任清单列为台账管理内容,如实记载责任人、责任事项、完成情况等,切实履行记实机制,党组班子成员在抓好责任落实的同时,做到一事一记、随做随记。
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一把手”分别与班子成员、委(办)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要求人人知责、定责、有责、尽责。同时,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其他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全面融合。(县政协:谭苗苗 陈小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