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面从严治党的背景下,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处在反腐败斗争的前沿阵地,肩负着党的信任和人民的期盼,承担着维护法律法规的重要职责,从严治检尤为重要,自身更要过硬。检察机关应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和从严治检要求,把作风建设要求贯穿检察工作始终,确保党性坚强、对党忠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从严治检的要求,要高度重视思想作风、党风廉洁建设,通过狠抓思想作风和党风廉洁建设,筑牢干警拒腐防变、公正执法的思想基础,确保广大党员干警党性坚强、对党忠诚,实现干警“零”违法违纪目标,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一要警钟长鸣,筑牢“思想防线”。
扎实开展党风廉洁教育,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活动,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等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反对奢侈浪费的规定和廉洁从检纪律,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中纪委第十八届七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不定期开展党风廉洁专题教育讲座,增强自我的法纪意识、廉洁意识和制度执行意识。加强对全院干警的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检的教育,促使全体干警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
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认真组织开展院领导上廉洁党课、团员青年廉洁宣传教育活动、新录用人员岗位廉洁教育、家庭助廉活动、民主生活会、干部廉洁座谈会、检察形象监督员监督廉洁活动、廉洁法规知识测试,同时加强警示教育,在院内网开辟党风廉洁教育专栏、组织干警到廉洁建设教育基地、烈士纪念馆等地进行教育,引导、帮助全院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心,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追求,同时及时通报上级有关部门下发的违纪违法情况通报,观看正反典型电教片、举行案例剖析等多种手段,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提高干警拒腐防变的能力,教育警醒全院干警从中吸取教训,增强干警的廉洁自律意识。
二要落实责任,筑牢“组织防线”。
加大权力运行机制建设,把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列入重要日程,成立以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党风廉洁建设责任领导小组,把党风廉洁建设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 同检查、同考核,形成“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第一落实人的工作格局。召开党组会议经常性研究党风廉洁建设工作,使党风廉洁建设与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和检察工作融为一体,同步推进。检察长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与干警,要层层签订党风廉洁建设和自身反腐败责任书。同时,制定《年
度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年度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表》,切实把党风廉洁建设工作的责任细化、深化,分解到各部门责任人。进一步落实“一岗双责”,做到党风廉洁建设工作横向、纵向有人抓、有人管的工作格局,促进检察人员公正廉洁执法。
三要突出重点,筑牢“制度防线”。
为全面落实队伍建设“五过硬”要求,要坚持以作风建设为抓手,严格以制度管人管事。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检察机关开展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按照边查边改的原则,建立健全公务接待、公车管理、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从严整肃队伍中存在的“四风”问题。坚持述职述廉制度落实。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和干警操办喜宴备案制。落实公开公示制度。做到党务、人事任命、财务公开,定期在公示栏和电子显示屏、院局域网、门户网上公开,接受监督。
四要内外结合,筑牢“监督防线”。
健全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扎紧制度“篱笆”,结合检察工作,着力推进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要求得到落实,抓早抓小,抓严抓实。运用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软件,实现对检察权运行的及时监督和动态监督;充分运用举报线索受理信访案件评查,回访案件当事人等途径,拓宽检察人员利用检察权违法违纪案件线索;通过常态化检务督察,加强
对日常检风检纪及落实中央“八项” 规定、省市委有关规定和有关禁酒规定的专项督察,促进干警工作作风转变;充分发挥案管中心案件质量管理作用,加强对执法办案各环节的全程动态监督,确保干警文明规范执法;在各部门设立兼职纪检监察员,加强对执法办案重要岗位、重要人员及关键环节的实时监督,督促干警公正廉洁办案。拓展扩宽外部监督渠道,增强外部监督实效。通过积极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深化检察开放日活动,听取和吸纳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着力树立检察机关开门纳谏的形象;不断规范检务公开运行,将各部门工作职能、办案程序、办案期限及监督途径对外公开,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
五要正确处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检察工作的关系。
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的基本职能,也是工作的重心。强化监督检查是保障检察权正确运行的有效措施之一,做好检察工作离不开纪律的保障。实践证明,如果在抓检察工作的同时,忽视了纪律教育,检察工作就容易出问题,因此,我们在大力抓好检察业务工作的同时,一定要加强纪检监察工作,花大力气抓好队伍的纪律作风建设,要用严明的纪律、良好的作风保障和促进检察工作的开展,为自身反腐倡廉建设奠定扎实的基础。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监督别人首先要自己过硬,正人先正己,检察人员更要心存敬畏和戒惧,增强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及时发现问题,坚决防止“灯下黑”。只有自身率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才能真正承担起党和人民赋予的反腐重任,只有切实加强自我监督,同时将自己置于有效监督之下,才能不辜负党和人民的信任和重托,要把作风建设要求贯穿检察工作始终,用铁的纪律打造一支政治坚定、对党忠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铁军。(永寿检察院 吴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