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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检察机关切实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
日期:2017-10-20 10:21  作者: 

 

本网讯(通讯员:刘建斌)为了更好的保障严格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推进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渭南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积极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相关工作。一是起草了《渭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承办案件自动轮案办法(试行)》,经院党组会研究后印发施行。在市院首先推行了员额检察官独立办案。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为入额院领导根据各自分工配置了办案权限。同时向各县(市、区)院印发了《渭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承办案件自动轮案办法(试行)各院》,要求各院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各院检察官案件承办办法,并配置相应办案权限。二是向各县(市、区)院和市院各内设机构转发了省院《关于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做好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升级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任务,做好统一业务应用系统适应司法责任制升级完善工作。三是全省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升级准备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后,及时向各县(市、区)院和市院各内设机构转发了《程紫平副检察长在全省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升级准备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和《信息采集有关情况的说明》,并要求各院、各部门确定专人,认真完成本院、本部门有关信息采集工作。四是省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督导检查组在渭南督导检查后,根据督导组提出的落实领导和员额制检察官办案责任问题,在分管院领导吕晓春副检察长的带领下对各县(市、区)院领导办案情况、信息采集情况和落实司法责任制情况等进行了督导检查。经督导后,两级院领导都依据各自分工办理了案件,同时纠正了非员额检察官独立办案问题。两级院的信息采集工作也如期顺利完成。五是向各县(市、区)院和市院各内设机构转发了高检院《关于征求对人民检察院案件承办确定工作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的通知》,并将征求的意见按时报送省院。六是组织两级院案管和技术人员共25人参加了“全省检察机关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升级完善统一业务应用系统部署应用培训班”。市院和各县(市、区)院技术人员在省院进行了系统后台配置。七是向各县(市、区)院和市院各内设机构印发了《关于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升级版)注意事项的通知》,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积极适应系统升级后的软件应用,并按照文件要求完成业务部门人员身份认证USBKEY的配置。目前,系统升级后运行基本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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