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阳县人民检察院:民主评议党员经常化制度化
日期:2017-10-23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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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阳县人民检察院:民主评议党员经常化制度化
近日,合阳县检察院按照合直工发文件精神要求,组织全体党员开展民主评议工作;该院结合检察司法改革、精准扶贫攻坚以及作风建设年实践活动的开展,自10月9日至今,开展了为期一周的党员民主评议测评前的学习和讨论活动,重点组织党员干警学习了《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等文件,并要求党员业余时间开展自学;在学习中对党员进行党纪党规教育,提高党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10月16日上午,组织召开全体党员大会,院党总支所属的三个党支部同时进行党员民主测评,评议会上各支部书记引领党员学习了《民主评议党员内容》,严格按照评议党员标准,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开展党员履行义务、发挥作用等项目的民主评议。
值得一提的是,院党总支在这次评议中将机关“好党员”、“一般党员”及“落后党员”的具体标准细化量化,以利操作、便于规范、防走过场、禁搞变通,从而从根子上杜绝了偏差,提高了民主评议党员的质量,进而促进了党员民主评议的经常化和制度化。
据统计,此次全院参与评议党员72人(含预备党员1人)全部参加测评。评出“好党员”14人,“一般党员”57人,“落后党员”1人,对落后者严格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尤其是党的中心工作的部署要求,及时补课、单独落实整改举措,真正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做到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用完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方法,向检察司法改革要效益,使检察机关党的工作锲而不舍、常做常新,富有持久的生命力。( 振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