灞桥检察院案管办制定出台多项便民措施
日期:2017-10-25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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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检察院 雍宏蓓)为深入贯彻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部署,进一步提高工作质效,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工作结合自身实际、加强服务创新,于近日制定出台多项便民措施。
在查询案件程序性信息方面,出台三项措施。一是在律师接待室放置操作指南、张贴二维码推介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和公开平台。二是对在公开网和公开平台上申请查询并审核通过的人员,主动推送后续阶段程序节点信息。三是诉讼参与人可直接到案管部门申请查询案件办理程序性信息和公开的法律文书,案管部门现场提供查询。
在律师申请阅卷方面,出台四项便民措施。一是向律师宣传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和案件信息公开微信平台的预约服务,并向前来办事的律师讲解、指导操作规程。二是及时受理律师在网上提出的预约申请,并在3个工作日内向律师反馈和安排阅卷。如有诉讼代理人提出阅卷申请或其他特殊情况,案管部门应当及时与业务部门检察官沟通,在3个工作日内向律师反馈。三是律师在约定时间前来,案管部门为其提供复印、拍照、刻录等多元化阅卷方式,大部分案件免费提供电子卷宗刻录。四是公诉部门认为不适合阅卷的,应当在2日内向案管部门阐明拒绝阅卷理由,由案管部门答复律师,防止律师“跑空趟”。
在辩护律师约见承办检察官方面,辩护律师通过案件管理部门提出约见申请的,案件管理部门负责联系承办检察官。对符合法律规定确有会见必要的,经协商确定会见时间并在约定时间前往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