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保护汉江等境内河流生态环境专项监督活动
日期:2017-10-25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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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将公益诉讼工作融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当中,全面加强对汉江等县域内河流的水质保护工作的监督。该院把向汉江等河流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排放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农村畜禽养殖污染、向汉江及周边倾倒固体废物、用灭绝性方式捕捞鱼类、擅自采砂、挖塘等作为工作重点。
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要求侦监、公诉等业务部门在办理涉及汉江等白河境内重要河流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刑事犯罪时,发现公益诉讼线索,及时移送民行部门。同时,民行部门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中,若发现涉及上述刑事犯罪线索时,也要及时移送相关业务部门,建立检察机关各部门之间内部联系制度,形成打击合力。
同时到环保、水利、城建等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就该项工作进行了沟通座谈,重点监督环保、水利、城建等行政主管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或不作为,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不予查处或者不依法查处,或者其他不依法履行职责造成汉江等河流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受到侵害的行为,督促各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履行职责。
目前该项工作正在紧锣密鼓的的开展,效果良好。(白河县人民检察院 柯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