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检察院紧跟检察改革步伐员额检察官依法履职勇当“排头兵”
日期:2017-11-06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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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县检察院根据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改革要求,充分做好思想动员,逐步推进各项工作,目前已完成了检察人员职权清单、工资待遇调整、员额检察官选任履职、内设机构改革等重点工作。改革后,检察长(副检察长)充分发挥员额检察官带头办案的引领作用,使全院员额检察官带头办案成为常态化。
2017年6月初以来,该院正式实施员额检察官办案、非员额检察官一律改为检察官助理,检察长和其他11名员额检察官根据工作的不同特点,实行独任检察官办案单元和检察官办案组的办案单元模式,确保员额检察官办案规范化、制度化。
一是在职务犯罪案件侦查承办中,检察长和其他四名员额检察官组成办案组,全年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8件20人,办案数量创该院历史之最;严查扶贫惠农领域贪污渎职案件,深受该县人民群众的称赞。
二是在批捕公诉案件承办中,检察长和其他两名员额检察官、4名检察官助理组成三个办案单元,员额检察官负责阅卷、提审、修改文书、出庭公诉、审查裁判文书等核心工作,截止10月底已承办刑事诉讼案件100余件。
三是在其他检察业务工作中,4名员额检察官和4名检察官助理分4个办案单元,分别负责刑事执行、民行监督、案件管理、控申检察工作中的案件办理。截止10月底已承办各类案件200余件。
该院员额检察官管理规范、任务明确、权责清晰,特别是检察长在办理陈某某等人受贿、行贿、滥用职权一案中,亲自阅卷、提审,积极参加庭前会议,在庭审调查、法庭辩论环节中准备充分、语言规范、沉着应对,该案法、检“两长”同时出庭,获得了全县干部职工、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通讯员 张吉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