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坡检察院强化检察监督促进财产性执行
日期:2017-11-06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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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 杜耀春 张蕾)西安市沙坡检察院进一步规范减刑、假释案件中涉及财产性判项问题的检察监督,认真分析提请减刑、假释罪犯的实际情况,结合罪犯的财产刑和财产刑履行情况、履行能力、原判罪名、已减刑期、所犯罪行的社会影响等情况,对执行机关提请的减刑幅度依法从严把握,重点监督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等“三类犯罪”减刑、假释情况。
西安市沙坡检察院派驻检察人员深入监管现场进行日常检察,调查服刑人员狱内消费支出等情况,发现部分服刑人员财产刑未履行,而消费却明显超出罪犯的平均消费水平,则说明该罪犯具备一定的财产刑履行能力。派驻检察室人员与服刑人员进行个别谈话,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促使其增强积极履行财产刑义务的自觉性,让其充分了解履行财产刑义务是减刑、假释从严掌握的条件之一,督促其主动履行财产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