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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阳县人民检察院与略阳县林业局助力湿地保护 构筑生态略阳
日期:2017-11-10 10:42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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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保护县域湿地自然资源,略阳县人民检察院按照省、市检察院开展重要湿地保护专项监督活动的工作部署及要求,与县林业局就加强辖区嘉陵江、略阳县国家级大鲵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工作进行了沟通交流。县检察院民行科干警、县林业局局长及该局主要内设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民行科王科长首先领学了《陕西省检察机关开展保护黄河等陕西重要湿地生态环境专项监督活动实施方案》、《汉中市检察机关开展重要湿地生态环境专项监督活动实施方案》、《湿地保护管理规定》、《陕西省湿地保护条例》,传达了上级院开展保护湿地专项监督活动的文件精神;其次由县林业局野保站张站长介绍略阳县湿地保护整体工作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最后林业局王局长强调,一定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湿地保护专项活动,通过检察机关的监督,促进略阳县湿地保护工作。

通过座谈交流,略阳县检察院与县林业局达成共识,将以实地走访、调查研究等方式,全面了解县域湿地状况,查摆问题,提出解决对策,以建章立制的方式搭建协作平台,切实促进略阳县湿地生态环境的修复和保护,构筑生态略阳。    (通讯员:略阳县人民检察院  刘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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