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信息公开是推进阳光检务的重要手段,为提升案件信息发布的数量和质量,推动西乡县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深入、规范开展,该院立足《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试行)》,多措并举促进案件信息公开的常态化,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公信。
规范案卡信息填录,确保案件程序性信息公开准确。案件程序性信息是根据案件承办人在各个办案环节填录的案卡,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生成压缩包,导入到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中生成的。规范案卡信息填录,确保案卡信息的准确、真实和统一,是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的前提。受案阶段认真填写案卡,在信息源头把握信息的真实准确性;案件流转过程中反复校对案卡信息,保证案卡信息的前后统一;检查案卡信息填录时 ,对案件承办人案卡填报不规范、不及时的行为,提醒承办人及时予以纠正。
严格审查公开版法律文书,提高法律文书公开质量。公开的法律文书文号错误,当事人姓名没有屏蔽,制作的起诉书名称不规范,这些都是法律文书公开中很常见的错误。公开法律文书前,案管部门严格审查案件承办人提交的公开版法律文书,纠正错误,要求办案人员在制作法律文书时杜绝错别字、病句及标点符号不规范、条文引用不正确等问题,提高法律文书制作的质量,客观、公正、全面地反映案件的事实、认定的理由和依据,让当事人成为案件处理的“明白人”。
跟踪案件进展情况,及时推送重要案件信息发布。重要案件信息公开是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重要检务公开工作。案件受理后分配到不同具体业务部门,业务部门做出立案或不立案决定、批捕或不批捕决定、起诉或不起诉决定,案件管理部门根据工作规范,对于需要公开的重大案件信息,跟踪具体的进展情况,对案件立案、批准逮捕、审查起诉等环节中,符合公开条件的重要案件信息及时督促承办部门撰写信息,交由专人发布。对于已发布的信息,及时检查,纠正错误。(程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