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湖检察院党组中心组(扩大)传达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日期:2017-11-30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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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8日,莲湖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洁主持会议,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先后学习了中共莲湖区委印发《关于及时跟进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有关事项的通知》、区委转发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决定》、王永康同志在市委党校十九大精神专题培训班开班仪式上的讲话。
会议认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是接下来一段时间的首要政治任务。检察干警要原原本本、认认真真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深刻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主题,深刻学习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重大意义,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八个明确和十四条基本方略,深刻学习领会习总书记在十九届一中全会上重要讲话和同中外记者见面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潘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