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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阳县检察院关于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
日期:2017-12-04 16:27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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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略阳县人民检察院 许莲)为了传递依宪治国理念,弘扬宪法精神,12月4日,略阳县检察院组织办公室、民行科、反贪局干警在县东门广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在宣传活动中,该院干警们通过悬挂宣传横幅、摆放法制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法律咨询等形式,重点向人民群众宣传检察机关的职权和职能部门的主要职责、自侦案件立案的范围、办案期限以及犯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等法律知识,并大力宣传民行、申诉的受案范围、办理流程及处理期限,鼓励群众积极举报。 并且向群众发放《宪法》、《诉讼服务指南》、《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宣传材料,通过法律咨询平台,接受现场群众的法律问题咨询,耐心细致的解答群众疑虑,积极引导群众运用法律手段维权、理性维权,并告知遇到法律疑难时应当采取的正确方式和途径来解决。

据悉,共计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接受法律咨询40余人次。这次普法活动不仅直观地让群众了解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治观念,学会用法律知识武装自己保护自己,还提高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起到了预防犯罪和警示犯罪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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