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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案件评查机制 提高案件评查质效
日期:2018-01-16 09:07  作者:孟春玲 

完善案件评查机制  提高案件评查质效

南县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为适应司法体制改革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在2018年1月份继续完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促进办案质量全面提高。

一、组建评查小组,制定评查方案。该院案件管理部门牵头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成立了由马春景检察长任组长的案件质量评查领导小组,制定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方案。并以院文件的形式下发各主管检察长和各业务科室。        

二、制定评查标准,明确评查范围。制定当期评查标准、方法、程序、时限等,为业务部门留出充足的准备案卷时间。对办案程序、法律适用、法律文书制作、涉案财物、电子印章、风险评估、装卷归档等13个项目进行评查。在对已结的不捕、不诉重点案件进行专项评查,对司法责任制改革后的案件质量评查进行全方位覆盖。

三、完善评查方法,限期责令整改。每个案件均填写《案件质量评查表》,列清问题清单。就案件办理过程中程序的规范性、质量的保障性进行跟踪式个案抽查、重点评查。案件评查结束后,及时公布案件评查评分结果和案件评查结果分析报告,督促业务部门整改落实。对案件质量有问题,司法瑕疵反复出现的入额检察官,由分管工作的副检察长、纪检组长进行约谈,责令其限期整改。以促进办案效率的进一步提升。(陕西省商洛市洛南县检察院孟春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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