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检察机关积极推进涉案财物管理工作
日期:2018-01-18 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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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检察机关积极推进涉案财物管理工作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机关涉案财物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全市检察机关在检察体制改革的大环境下,从落实上级院工作部署、涉案财物移交、制度机制建设、保管场所等关键环节入手,认真梳理分析涉案财物管理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切实做好涉案财物管理工作。
全市检察机关涉案财物管理工作的现状
商洛市检察机关紧跟检察改革步伐,准确把握检察工作新要求,上下两级院案管部门采取普遍巡查和重点部门、重点案件抽查等形式,对登记在册的涉案财物全面进行督促检查,确保人人熟练掌握填录要求,件件案卡信息符合标准。同时建立信息填录错、漏情况登记,适时进行通报,确保涉案财物填录信息准确、及时、完整。一是完善管理制度。根据高检院、省院的相关制度规定,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订《商洛市人民检察院涉案款物管理操作细则》,进一步细化落实 “对扣押款应当逐案设立明细账,并及时存入指定银行的专用账户,严格收付手续”等规定措施,为全市案件管理部门统一集中管理涉案款物、牵头多部门协同督查和处理审批流程等工作提供了切实可行的依据和遵循。二是设立扣押专户。院党组对赃款赃物工作高度重视,亲自过问,亲自协调,及时与当地财政、银行取得联系,在全市两级检察机关重新申请设立赃款专用账户8个,为案管部门进一步发挥集中管理职能,规范财务管理创造了极大的便利条件。三是提升物品保管能力。在院领导的关心指导下,合理改善保管场所,投资15余万元为赃证室配备防火柜、防磁柜、保密柜,安装防盗网、防盗门,部署安装监控系统,实现了赃证室管理系统的全覆盖。进入赃证室的所有物品均能做到标签识别,贵重物品拍照后存入保险柜,特殊物证采取真空、无菌保存,防止扣押物品发生霉变或其他损害,进一步提升了案管部门的物品保管能力。四是不断强化监督检查。案管部门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定期开展涉案款物督查,重点核查涉案款物的入库出库手续是否完备规范、涉案款物保管状况是否良好等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手续不全或保管不当等问题,予以通报批评,限时整改到位,确保涉案款物管理规范有序。
基层检察机关在涉案财物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全市涉案财物管理工作虽然没有违规违法情形,但在管理的过程中不同程度的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案管力量相对薄弱,人员配备不足。案件管理部门工作繁琐且复杂,部分基层院案管人员身兼数职,既承担案管、网络技术、检委办工作,又承担调研、基层党务等工作,对于财物管理的信息登记、入库、出库移送法院,监督不到位,程序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二是办案人员思想观念上不重视。自侦部门不及时移交案管部门保管现象仍然存在,扣押物品清单未按规定制作一式六份,扣押清单书写不规范,对涉案财物的性质、状态、保存方式登记不详细,导致返还财物时易发生争议,存入账户的存款凭证复印件也未按照要求及时交案管办保存,造成监督缺失。三是涉案物品的存放不严格。部分基层院没有按要求设立专门涉案财物的保管场所和贵重物品的存放设施,扣押物品与赃证物杂物混放现象依然存在,有赃证室的基层院没有配备智能物柜、防潮、防霉等硬件设施,财物保管工作仍是原始的人工操作,硬件设施的不完备直接影响工作效率的提高。四是涉案财物管理台帐不健全,制度不完善。部分基层院没有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订具体管理操作细则,在涉案财物管理上没有明确专人保管,没有设置登记台账,不能做到一物一卡,一案一档,导致涉案财物管理工作混乱,严重影响了案件管理工作的执法规范化建设。
新形势下如何改善涉案财物管理现状
全市两级院适应检察形势新变化,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涉案款物实行全程、全面的系统性监管。一是完善台账登记制度,规范交接流程。全市检察机关自侦部门和案管部门同时建立扣押、冻结款物管理台帐,严格记录涉案相关款物的收、管、退、缴等环节情况,将涉案款物在检察机关流转的所有程序全程纳入案管部门的监管。同时,加强案管与业务部门的协调配合,严格按照规定,做到一案一清,一事一清,对涉案财物的名称、种类、数量等特征要逐案逐项详细登记,移交案件管理中心要数据准确,条目明确,入库有凭证,出库有手续,往来票据手续要入卷存档,随时备查;二是强化内部监督,严格落实扣管分离制度。建立健全案管部门和自侦部门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制度机制。所有涉案款物由案管办统一保管并随案移送,确保涉案款物依法扣押、统一登记、去向明晰、案结物清,促进实时、动态、信息化管理。同时,应加强公检法的协作配合,定期就涉案财物移交工作出现的问题研讨并制定对策,统一密封及相关移送标准;三是落实“三重审核”制度,防患管理漏洞。案件管理部门审核自侦部门处理涉案款物的意见,核实处理物品、处理法律文书和法院判决书是否相符,报请检察长批准后,案件管理部门向行装部门发出处理涉案款物的通知,再由行装部门对所有文书资料进行核对,形成自侦、案管、行装三重审核程序,确保涉案款物“文”、“实”、“账”三相符。同时,建立涉案财物出入库档案管理制度,案件管理部门定期将涉案财物出入库相关清单及证明材料归类汇总,并以档案形式装订入册,提高涉案财物管理人员责任心;四是加强硬件配置,落实场所建设。个别县院尽快建设规范化、标准化的涉案财物保管室,配备相应的涉案财物保管器材设备,将案管中心的办公区、接待大厅、律师阅卷处、赃物存放室等功能区实行物理隔离,安装可覆盖全区域的电子监控设备,并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提高涉案财物保管的安全性和稳定性,防止因遗失、变质等导致的证物损毁情况发生,确保各类案件及时、快速、准确流转;五是把握司改方向,推动信息化建设。适时提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涉案财物管理模块智能化、自动化管理水平,对受案入库及结案出库向涉案财物管理人员设置提醒,对受案财物登记及结案后案管部门未执行出入库操作的应定期提醒,避免涉案财物管理人员因工作繁杂导致的账实不符、形成累积库存等情况发生,提升涉案财物管理效率。(刘栋、卢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