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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南县检察院“五查制”严把案件质量关
日期:2018-01-22 14:53  作者:陈涛 

 洛南县检察院“五查制”严把案件质量关

去年以来,洛南县检察院紧扣规范执法这一工作中心,把规范执法与提升案件质量工作紧密结合,积极推行五查制度,保证了案件材料健康上岗,案件质量得到稳步提升。五查即:员额检察官自查、科室干警集中查、分管领导审核、案管办全卷审查和年终评查领导小组对所办案件联合抽查。对于每一起案件,就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集、法律适用、社会效果等方面逐一审查。先是员额检察官自查,从案件材料的每一个细节入手,仔细查阅,无论是法律文书还是笔录制作等等,都必须确保准确无误。其次,组织科室全体干警对案件集中进行查阅,集思广益,查漏补缺。再次,让分管领导就案件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就发现的问题和瑕疵,责成检察官及时进行修改完善。第四,将整理好的案件卷宗移送案管办,案管办干警或者抽调专门评查人员根据案件质量评查办法审查案件的每个节点,逐一进行对照细查,对每一起案件逐案打分,评出不同等次。最后,由院评查领导小组对所有办结并已经评查的案件进行部分抽查,开展联评工作,检查案件的质量和评查的质量,如有问题和不足,及时通知案件主办检察官再次补充完善,问题得不到解决,案件不能归档,并在年终绩效考评时根据评查结果加减分值。

“五查制” 实施以来,该院的案件质量和效率逐年提高。(洛南县检察院 陈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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