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县检察院多举措确保干警廉洁过节
春节临近,为确保全院干警渡过一个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节日,陕西省商洛市洛南县检察院采取多项措施加强预防工作,绷紧节日“廉政弦”,上好预防“安全阀”,大力营造“廉洁过春节”的浓厚氛围。
一是抓学习,增强干警廉洁意识。春节期间,是“节日病”易发、多发期,该院通过多次组织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四风”精神,学习上级部门多起关于违纪问题的通报,实施检察长对班子成员谈话、主管领导对主管部门负责人谈话、部门负责人对干警谈话的三重约谈机制,加强对干警廉洁从检、廉洁执法教育,努力营造廉洁过春节的浓厚氛围。
二是抓落实,严格贯彻中纪委、最高检、省市院的有关通知规定。该院要求全体检察干警春节期间,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食品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吃喝、相互走访、相互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等物品。
三是抓实效,建立舆情监控机制。该院要求全体干警积极主动报告个人有关重大事项,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落实;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上班中途不得溜岗、窜岗,认真对待舆情和网络所反映的问题,及时分析汇总来自各方面的信息,做到早发现,早排除。
四是抓督查。纪检部门认真履职,及时警示和提醒干警,认真遵守禁令和规章制度, 每周开展不少于2次的明察暗访,杜绝小问题引发大事件的现象发生。重点强化日常监督,扩大监督的视野和范围,既管好干警的日常活动,又管好干警“八小时之外”,对每一名干警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坚持“零容忍”,确保广大干警坚决杜绝社会上的一系列不正之风,倡导干警廉洁过“春节”。(陕西省洛南县检察院 陈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