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乾县人民检察院 景行刚、党政)二〇一八年二月二十二日上午十时,新年的鞭炮声刚刚远去,乾县人民检察院为确保司法责任制改革精准落地,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体制改革所提出的新要求,落实检察长带头办案机制,该院副检察长刘胜利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对被告人郭某某故意伤害一案出庭支持公诉。
乾县检察院在开展司法体制改革后,积极落实检察长办案制度,将每一名入额检察官分配到办案一线。在受理该案后,刘胜利副检察长亲自到乾县看守所讯问了被告人郭某某,审查了全部的案卷材料,制作了详细的审查报告,对本案的定性及量刑区间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并针对案件具体情况制定了周密的出庭预案。在庭审过程中,刘胜利副检察长庄严地宣读了起诉书,将本案的所有证据详细地向合议庭及被告人进行了出示,所出示的所有证据均被合议庭当庭采纳。在本案的法庭辩论阶段,刘胜利副检察长对本案的证据、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有理有据地进行了分析论证,提出了公正、合理的量刑建议,唇枪舌剑地与辩护人展开了激烈的辩论,有力地用证据反驳了辩护人提出的郭某某属本案从犯的辩护意见,得到了法庭的认可。
此次庭审全程在互联网上进行了同步直播,不仅提高了司法办案的透明度,同时也倒逼刑事案件取证等程序的规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目前,乾县检察院所入额的院领导的办案数均高于上级院的要求。入额院领导亲自主动办理疑难、复杂、敏感及新类型案件,不仅得到了上级院的肯定,也得到了本院同事的认可。此次刘胜利副检察长作为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已是该院的一种常态,不仅切身履行了司法改革所提出的新责任、新要求,更为院内入额检察官起到了良好的带头示范作用,督促全院干警撸起袖子加油干,牢记习总书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所给予的使命和责任,为“中国梦”的实现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