练好案件信息公开“核心拳” 努力实现“看得见”的公平正义
柞水县人民检察院 田园
案件信息公开是深化检务公开的核心,是打造“阳光检察”的必然要求,也是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的重要保障。近年来,柞水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高检院关于加强执法办案信息公开的要求,坚持依法、便民、及时、规范、安全的基本原则,不断总结检务公开工作经验,扎实开展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增强执法办案的透明度。2015年至今,该院共公开生效法律文书282,发布重要案件信息66件,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560条,并连续三年保持案件信息公开率100%,成为全市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的亮点,该院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和规范化。柞水县院将案件信息公开作为强化自身监督、推进阳光执法建设的重要目标,实现了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和规范化。一依托系统严格落实每日导出制度。该院案管部门充分发挥案件管理的主导作用,设立专人负责,坚持每日审核和每周定期导出相结合,对公开的法律文书逐份核实,并通过专人每周五对案件信息公开数据及时导出并上传案件信息公开网,有效确保公开案件信息公开不遗漏。二是部门间密切配合履职尽责形成合力。案管部门加强与各业务部门的沟通协作,并依托统一业务业务应用系统,每两天对公诉、侦监、民行等业务的重要案件数据进行统计,督促信息报送,确保案件的重要案件信息、生效法律文书以及重要案件信息能够高效、及时公开,强化对办案部门案件信息公开的风险评估、密级确定文字处理等审核工作,配合宣传部门做好对重要案件信息的选择和把关,指导技术部门正确安装系统客户端和对后台人员权限进行正确配置,确保操作顺利进行。三是积极规范做好信息审核工作。该院案管深入贯彻《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规定(试行)》的要求,遵循依法、及时、规范的原则,对拟公开的法律文书进行审核把关,严格把控公开范围、公开方式,突出做好点对点的纠错工作,发现技术处理不规范的文书,如:起诉书文号字体不规范、家庭住址未屏蔽、证人姓名未屏蔽等情况,填写复核意见后予以退回。对可能发现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未成年人犯罪等不应该公开的情形的,第一时间与办案部门联系,督促其及时作出不公开决定,真正做到公开一件合格一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做精做细做实。
二、完善案件信息公开细则,以制度建设规范工作流程。柞水县检察院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和本院工作实际,修订完善《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以制度建设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不断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该《细则》对案件信息公开的内容、审批、发布程序作了进一步细化:重要案件信息的发布主要针对本地有较大影响的案件、涉及民生的案件和环境保护、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公益讼诉案件、刑事申诉的案件;法律文书的公开主要涉及已生效的起诉书和不起诉书;列出影响程序性信息是否正常导出的重要案卡信息等。该《细则》要求信息公开要全面、精准,如涉案人员的身份信息、影响案件定性的案件细节等务必准确无误、没有歧义。同时,为确保信息公开不泄密、不侵犯公民隐私,实行两级审批制,分别由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批后,交由案件管理部门统一进行发布,对未经审批、违反规定擅自公开案件信息的,将依规定进行追责。
三、强化监督制约,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落地生根。该院案管部门切实发挥监督、管理职能,充分利用流程监控、案件质量评查等重要手段,建立多项工作制度,扎实推进案件信息公开不断向纵深发展发展。一是实现案件信息全方位跟踪监控。该院通过对案件的全程流程监控、网上巡查,及时掌握可公开的重要案件信息情况,对案件重要节点的案卡信息如强制措施执行日期、案件审结、生效判决日期、不起诉宣布日期等重要信息逐项审核,提高系统抓取的案件重要信息、程序性信息的准确率。同时建立台账记录机制,执行“一提示一回复”的要求,对于重要案件信息发布不及时等问题及时向承办人发起流程监控的提醒,切实做到有效督促跟踪。二是建立健全信息通报制度。该院案管部门采取季度和年度通报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业务部门案件信息公开情况进行通报,对信息法律文书公开内容不规范的要求限期整改;对同一案件承办人多次出现重要案件信息不公开、公开不及时或存在错误等情形的,及时反馈至所在部门,采取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谈话的方式进行督促,确保信息公开及时、规范、高效。三是规范夯实科学考评机制。2017年以来,该院已将案件信息公开纳入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中,评查人员把案件信息是否公开,公开是否规范、合法,作为衡量案件质量的标准;2018年,该院制定《柞水县检察院绩效考核也评价标准细则》、《检察官办案清单、折算系数》等多项制度,将案件信息公开作为每名员额检察官和检察辅助人员日常办案工作考核的重要数据,把案件信息公开与绩效奖金挂钩,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切实增强了办案人员的责任心,提升案管服务监督水平。
四、加强案件信息公开与统计分析研判的深度融合。该院案管部门不断调整思路、转变认识,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大数据资源,用“分析”做方法,“研判”作为目标方向,在案件信息公开与数据分析的深度上下功夫,及时发现案件信息公开,尤其是重要案件信息发布过程中的倾向性问题。如该院对近年来发布的重要案件信息所涉及的犯罪进行一个横向对比:职务犯罪类犯罪占42.4%,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犯罪为24.2%、侵犯财产类犯罪占21.2%,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类犯罪占7.6%,危害公共安全类占4.5%,能够比较直观的反映出近四年来该院集中频发犯罪的类型,进一步发现该数据变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规律,并深入出现的原因,总结该地区案件发生的总的特点和未来发展态势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