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认真办理“环境保护工作”代表建议
日期:2019-12-03 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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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代表建议办理,持续加大生态环保工作资金投入,逐年提高生态环保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整合和优化生态环保投入方式,着力保障重点环保项目和重大环保政策的落实。
提高生态环保县级保障水平。重点支持“两厂”运营及环保设备购置、水源地保护、秦岭生态环保整治、县域生态环境检测、县镇村环境整治等方面资金投入,2018年财政投入环保专项资金4956.57万元,并同步提高镇村环境整治工作的资金保障水平。截止今年6月底,已安排资4190.73万元,并适当增加镇村环保资金投入比重,不断满足群众生产生活需要。
加大生态环保项目争取力度。按照镇、村建设规划,财政等相关部门认真策划、包装一批环境保护方面的项目,通过积极申报项目,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有效缓解县域生态环保项目建设和日常运转资金缺口。
加强环保宣传和环保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各镇农村环境保护管理责任主体作用,认真履行自身职能和监管职责,按照“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各村、社区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的环保意识,带动群众共同参与环境保护 ,守护山青水秀的美好家园。 (石泉县人大城环工委 毅 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