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 >> 政法建设 >> 详细内容
商南检察院积极强化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
日期:2019-12-17 07:19  作者: 

近年来,商南检察院从构建较为完整的案件内部流转工作流程和外部司法协作沟通机制入手,强力推进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

该院制定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实施细则。对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的受理、立案、审查、结案、备案等各个环节作出明确规定,实行严格的流程管理,保证了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规范化。制定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内部衔接工作的意见。规定批捕、起诉环节等办案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无继续羁押必要的,及时通报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并将相关案件材料一并移送,由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形成检察机关内部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的合力。与公安机关侦查部门、法院刑事审判等部门建立沟通协调制度。将相关案件事实、证据,在押人员的主观恶性、悔罪表现、羁押表现、健康状况、在本地有无固定住所和家庭情况,以及是否具备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等情况全部纳入制度之中,为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构建了较为完善的规范化运行机制。

同时,针对看守所羁押患有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等严重病患人员风险较大的情况,该院驻所检察室与看守所建立了在押人员病患状况通报机制,看守所对患有严重疾病的在押人员在治疗和监管各方面予以特别关注,及时将

羁押情况告知驻所检察室。驻所检察室发现有不需要继续羁押情形的,及时与办案单位联系,了解案件进展及证据固定情况,适时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建议办案单位变更强制措施,从而有效降低羁押风险,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认真落实检察官约见制、入所权利告知制、在押人员定期谈话制。将未成年人、妇女、重症病人等在押人员作为羁押必要性审查的重点关注对象,及时掌握是否出现不适宜关押的情形。

此外,该院在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中,还努力做到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并重,保障人权和诉讼活动顺利进行并重,充分体现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的职能作用。在公开审查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过程中,重视听取律师建议和意见,共同分析问题,并向律师做好审查决定的答复解释工作,得到律师充分肯定。(吴京)

政协网站 政府网站 合作媒体 友情链接 检察网站 中省政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