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任命:
杨政国为陕西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二)
任命:
吴鹏、滕欣燕、逄东、张慧颖、任庆、周晓雯、马萍、党彬、赵玲为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孙毅为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刘宇红为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衡飞玲为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柴苗为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朱爱琳为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
周玲玲、蒲晨、曹鹏、王方、陈泉池为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员;
冯悦、赵新为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副院长;
杨娜为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李涛、薛科平、孙青青、唐卫刚、刘茜、吕建鹏、蔡淑芳、廖亮、王得志为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
王玉红为安康铁路运输法院副院长。
免去:
杨娜的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孙毅的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冯悦的西安铁路运输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职务;
赵新的西安铁路运输法院行政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王玉红的安康铁路运输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袁涛的安康铁路运输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职务。
(三)
任命:
李向锋、赵永刚、王玉洁、关振宇、刘欣、张亮、冯新、刘艳容、余明、董东晓为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张卫新为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张凯、李勇峰的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马力、胡继延、刘漫华、刘颖、宫绪周、卢伟军、刘卫安、杜晓刚、赵立雄、陈磊、张宇鹏、余定中、曹锐、周建红、窦军、张奋鹏、刘碧侠、勾玉平、兰超、张国强、何朝晖、张克锋、刘建、牟建霖、薛春生、董百峰的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翟玉堂、王苏云的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张玉坤、高鹏、杨建昭的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检察员职务;
马宏斌、林欣的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宋佳、詹超钰的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刘万鹏的安康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