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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南检察院四举措开展案件评查提升案件质量
日期:2020-03-18 07:17  作者: 

商南检察院通过案件评查,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办案质量,确保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和谐。

注重思想教育,营造良好氛围。该院建立“一把手高度重视、分管领导鼎力支持、中层干部内心认同、骨干力量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强化思想引导,让办案人员充分认识案件质量评查对规范司法办案、提升办案质量的重要意义,改变对案件质量评查就是挑毛病的错误认识,增进对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主动参与到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中,在案件评查互动中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注重人才选拔,提升业务素质。该院从擅长办理检察业务和熟悉案件评查工作的人才中进行公开选拔,组建评查人才库成员,必要时进行动态调整;组织评查人员进行定期、系统、全面的业务培训,加强对新修订和出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以及典型案例的学习;开展业务部门轮岗交流,强化复合型评查人才建设,提升专业能力,更好地适应本职工作,提升案件评查水平。

细化评查内容,规范评查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的《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规定(试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评查办法,将评查的对象范围、方式方法、内容标准、案件数量、评查程序、评查期限、责任划分具体明确化。对撤销案件、不起诉、法院判无罪、不批准逮捕或逮捕后撤销案件及撤回起诉的案件全部进行评查,对符合重点评查条件的,负责流程监控的人员立即通知评查员,由评查员通知办案人在十日内将案卷材料移送案件评查办公室,评查员在五日内对该类案件采取一案一报告的形式进行评查,并将评查结果反馈给办案人,确保评查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强化结果运用,发挥评查效果。一方面,将案件评查结果以案件质量评查报告、正反典型案例分析、办案事迹经验材料推荐、年度工作通报等方式进行转化,对评查工作中发现的亮点和成绩予以表扬,对发现的错误和主要问题,找出原因和对策,避免类似问题继续发生;另一方面,将案件评查结果与检察官司法档案、检务公开、个案督查挂钩,作为个人评先评优、晋职晋级和绩效考核的依据,对于评查工作中优秀的进行奖励,对于存在问题的,根据过错程度追究相应的责任。   (吴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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