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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固县人民检察院抗疫期间办案质量不放松
日期:2020-04-10 08:06  作者: 

今年以来,陕西省城固县人民检察院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对刑事案件质量毫不放松,工作中强化四种意识,努力提升案件质量,确保疫情防控与办案质量两不误,同促进。

一是强化学习意识,努力提高办案能力。该院刑事检察部门全体干警以打造“学习型科室”为宗旨,全面加强检察业务、法律法规以及党和国家政策等方面的学习;加强业务培训,通过网络视频组织干警观摩典型案件的庭审、评议、业务讲座,提高出庭能力;以推行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为抓手,通过讨论与交流,不断提高公诉干警的办案水平。

二是强化责任意识,严格审查把关制度。严格落实案件承办检察官、部门负责人、分管检察长以及检委会分级审核把关制度。同时,强化对案件质量的管理,承办检察官认真审查、分析证据,正确认定案件事实,及时发现并提出案件中存在的问题;部门负责人对案件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定罪量刑等情况予以重点审查把关;分管检察长对检察官提出的处理意见程序性审查把关,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和对主要事实、证据及定性处理有分歧的案件,及时提交检委会讨论决定。

三是强化协作意识,形成办案合力。承办检察官在审查案件时,如遇到疑难复杂的案件,主动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联系,通过工作联动机制,加强业务交流,确保案件质量,达到信息互通,避免出现认识分歧、诉后判无罪和撤诉问题。通过强化沟通和协调,最大限度地消除影响公诉案件质量的隐患。

四是强化维稳意识,妥善处理敏感案件。针对涉众案件、当事人涉检信访的案件,刑事部门注重妥善化解社会矛盾与提高案件质量的关系。承办人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对当事人有上访、闹访倾向的案件,保持清醒头脑,冷静处理,准确认定事实,严格审查证据,正确适用法律;同时,耐心、细致地向当事人进行答疑和说理,注重案件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截至目前,该院办理的一起涉疫情案件正茬审查起诉中,其他案件均有序推进,未出现因疫情问题影响工作进展的情况,呈现出了稳步发展的良好态势。  (城固县人民检察院 似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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