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认真做好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工作的通知》精神,确保“一号检察建议”在县域内落地落实,做成刚性、做到刚性,近日,镇安县人民检察院根据工作实际,印发《镇安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推进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的实施方案》。
《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各级检察长会议、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深入推进“一号检察建议”,有效预防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推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切实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方案》确定了推进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的目标任务: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深入推进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确保“一号检察建议”的刚性和标杆性作用,推动健全预防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机制,有效预防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促进校园安全建设,强化未成年人工作质效。
《方案》明确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成立镇安县人民检察院推进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工作领导小组,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高锋为组长,副检察长、纪监委派驻检察院综合纪检组组长为副组长,其他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
《方案》提出了推进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的工作内容与具体安排:主要从全力打造“镇安未检”工作品牌、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工作实效、建立观护帮教基地发挥帮教实效、联合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成立“一站式”办案中心、联合建立未成年被害人司法救助长效机制、持续抓好“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探索建立镇安县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等十个方面的工作内容确保“一号检察建议”落地落实。
《方案》强调了推进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的工作要求: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把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作为“一把手工程”持续抓好,主动作为;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筑牢未成年保护壁垒;要强化宣传,通过多元化平台向社会宣传推进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的工作任务、工作重点、工作成效,扩大受众面,赢得社会各界的支持与配合,形成全社会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镇安县人民检察院 李文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