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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检察院:明确检察理论研究和新闻宣传工作的考核管理要求
日期:2020-04-22 07:10  作者: 

为推动检察理论研究和新闻宣传工作的稳步有序开展,镇安县人民检察院制定了《镇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和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该项工作的考核管理制定了全面具体的制度要求。

一、明确了目标原则:《管理办法》明确要按照科学、合理、分工明确的原则进行;激励和奖励坚持以实绩为依据,按照多劳多得、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

二、划定了考核范围:《管理办法》划定检察理论研究和新闻宣传工作考核管理稿件种类为检察理论研究、检察新闻宣传和典型经验三类。

三、成立了领导机构:《管理办法》成立了该项工作的长效领导机构,具体了工作分工。三类稿件的收集、整理及统计上报,微信公众平台、微博、新闻客户端的更新及数据统计,宣传奖励金额的汇总及发放都具体到内设机构。

四、规范了编发程序:《管理办法》规定稿件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政策、保密规范等要求,要注重原创性、新颖性、客观性、真实性、时效性等。公开发表的还要履行院内审签程序,经审核、签发的稿件由撰稿人、审核人、签发人共同承担后果与责任。

五、设立了奖惩标准:《管理办法》制定了院领导及各内设机构年度工作任务,明确该项工作的完成情况与年终争先创优的明确关联,确定了在各级各类外部媒体、内部媒体上发表稿件的个人奖励标准。(镇安县人民检察院   左可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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