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点 >> 各界视点 >> 详细内容
关于石泉县水资源保护工作的调研与思考
日期:2020-05-15 07:02  作者: 
 

为更好保护“一江清水”,践行“两山”理念,促进石泉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由城环工委牵头组成调研组,以污水处理和水资源保护为重点开展了专题调研。调研组先后到县自来水公司、库区水源地、湘子河第二水源地、县城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及池河、后柳、曾溪、两河、云雾山等镇实地走访,对污水处理和水资源保护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部分人大代表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是国家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重点保护区,水资源丰富,河流众多,汉江自西向东穿境而过,流长58.8公里,县境内有河流沟溪456 条,总长度1740公里,水储量达13.52亿立方米,是南水北调核心水源涵养区,符合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标准。

(一)水资源保护情况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生态立县、循环发展”战略,积极进行汉江源头保护区的生态建设和保护工作。一是夯实工作职责。出台印发《石泉县汉江水质保护工作责任分解》、《关于实行江河溪沟“河长制”管理的通知》、《汉江水质保护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汉江水质保护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四个文件,夯实工作职责,严格责任追究,切实加强汉江水质保护,推进生态环境建设 ;二是落实环境保护一把手负总责,建立汉江水质保护“河长制”,完善江河溪沟“河长+警长+四员”制度(四员即水政监察员、环保监察员、海事监察员、城建监察员),落实到每个村组、每条河流、每个断面监控措施和具体责任人,确保水质安全。三是完善河流治理台账,建立河长联席会议制度、监督考核制度, 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制定流域治理的目标任务,解决工作推进中的突出问题。四是严格实行污染防治措施,实施了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汉江综合治理、农村饮水安全等项工程,对县城水源一级保护区进行了专项治理,网箱养鱼、厕所直排污水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县域生态环境不断改善,县境内主要河流的水质均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标准。

(二)污水处理情况

为提高水源地保护区水源涵养和水质保护生态屏障的全面建立,同时提高石泉县及镇区人民生活质量、改善生态和人居环境,坚持城乡统筹,不断完善环境基础设施。一是保障资金投入。各相关部门不断加大生态创建和农村环保资金投入,为汉江水质保护提供资金保障。县财政局积极将生态补偿转移支付资金用于环境保护专项支出。审计和监察部门同步对项目资金拨付、落实情况和项目单位资金管理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确保项目资金拨付及时、使用规范、效益明显。二是加大治污工程建设。采取BT及BOT模式,总投资2.77亿元,已完成总投资2.21亿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6620万元、国开行贷款资金2000万元、津陕对口援建资金1800万元,异地扶贫搬迁资金1213万元、地方债券1785万元,先后启动建设了沿汉江及汉江支流的县城和11个镇(全覆盖)12处污水处理厂及1个污水提升泵站建设, 截止2018年12月底,全县已有7处污水处理厂及1个污水提升泵站建成运行,5处在建,在全市率先实现沿江集镇“两场(厂)”全覆盖,污水处理率逐步提高,确保了汉江出境水质稳定。

 二、存在问题

(一)水污染治理是难点。调研发现,“河长制”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少数企业不履行应有社会责任,非法偷排直排现象时有发生,影响了部分河流水质;农业、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畜禽水产养殖等面源污染对河道、库区造成一定程度污染,少数河、沟、溪长和管理员形同虚设,履职不认真。过境公路沿江而建,大型客车和载有危险化学品货车通行较多,给水质保护带来巨大隐患。每逢汛期和暴雨天气,汉江上游浪渣、垃圾顺流而下,严重影响县城一级水源地水质和泄洪安全。库区网箱养鱼、部分沿江农家乐偷排、沿江在建工程对河岸毁坏植被等问题仍未得到全面解决。

(二)环保配套设施还有欠账。镇村污水处理设施未达到全覆盖,尚有多个镇污水处理厂未建成投运,拥有较多人口的中心村(社区)污水处理设施仍处于空白状态,已经建成运行的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不规范,污水收集管网不彻底、日常运行费用不足问题较为突出。县城建筑垃圾场无实质进展,北区(中池)、西区(饶峰)生活垃圾填埋场进度缓慢。农村垃圾清运处理不及时、不规范问题突出。

(三)农村面源污染问题依旧突出。农村污水乱排、垃圾乱倒现象成为乡村环境整治顽疾,农药、化肥过量使用情况还普遍存在,畜禽、水产养殖未严格按照防疫条件科学选址,规模化养殖畜禽粪污处理配套设施普及率和使用率不高。县城湘子河第二水源地还没有引起重视,采取措施,进行水源保护治理,上游粪便污水直排、沿河倾倒垃圾、通村路缺乏防护,对第二水源地的水质构成威胁。

(四)饮水安全管理机制缺乏。一是农村饮水工程产权不明晰。饮水工程建成后有些没有进行产权界定和移交;二是饮水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还没有形成,管理工作缺乏统筹,主责单位缺失;三是缺乏管用有效的城乡饮用水安全管理办法,饮用水安全问题出现后,处罚、整改工作无从下手;四是饮水的检测体系不够完善,监测范围偏小,监测频率不够,检测设备落后,检测能力不足。

三、意见建议

1、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污水处理和水资源保护,就是保护我们的母亲河,是保护石泉最具竞争力的优势资源,就是保护我们美好的生态家园,关乎石泉长远发展。保护汉江水质、确保一江清水送北京,也是重要的政治责任,石泉是南水北调中线重要的水源地,汉江水质水保护越好,国家扶持和支持的力度就越大,财政转移支付就越多,我们得到的实惠就越多。因此,要进一步夯实责任,切实把汉江水质保护当作关乎石泉长远的发展工程、子孙后代的惠民工程来抓,列上政府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强化管理, 努力做到发展与保护并重、生态与经济发展同步。   

 2、切实解决突出问题,确保水源水质安全。 一是切实推进“河长制”管理机制落实,加快落实水源地住户搬迁和矿山治理,切实保障一江清水供京津和城乡居民饮水安全。二是加快取缔库区网箱养鱼,提高汉江水质,保护一江清水。三是加快推进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行管理,减少镇村污水直排;落实河道治理、矿山开采、道路修建、畜禽养殖、厕所改造、水上交通、农药化肥使用等专项工作治理,确保我县城乡水源保护和饮用水安全,确保“一江清水供北京”。

 3、加大投入,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转。一是加大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运行政策扶持力度,在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的同时,通过各项政策措施调动社会资本投入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加快推进“两场(厂)”建设,对新建成的污水处理厂创新制定科学合理运行模式,确保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正常规范运行。三是抢抓环保体制改革机遇,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和设备,充实环保力量。针对县级层面存在建设污水处理厂资金缺口大、运营费用无着落等问题,发挥我县五级人大代表联动作用优势,形成全国人大代表赵明翠的代表建议,积极呼吁,向上争取。

4、进一步强化宣传,营造绿色环保氛围。要以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为契机,加大宣传力度,结合“七五”普法,深入开展《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要综合运用多种形式,深入宣传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意义,增强全民保护生态环境自觉意识。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和监督,曝光环境违法行为,强化新闻和社会舆论监督,发展全县环保志愿者队伍,发挥其在环保专项行动、环保监督、环保宣传等方面作用。

5、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县政府要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完善机制,形成合力。发改部门要严把项目审批关,禁止高污染工业企业落户;环保部门要强化对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的环境监管,严控环评审批关;水利部门要强化城乡饮水安全管理,建立完善农村安全饮水管理体系;卫生部门要严把饮水安全检测关,严格按要求进行饮水卫生检测监管;国土部门要严把水源地建设用地使用关,未经环保审批一律不予供地;农林部门要加强水源地涵养林、护岩林的生态保护,严禁乱砍乱伐;财政部门要预算专项资金,保障饮用水安全检测必要费用;住建、交通等有关部门也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加强对水源保护和饮用水安全管理。 对存在的问题主动出击,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从严打击,出重拳、下硬茬确保汉江水质安全, 确保“一江清水永续北上”(黄毅彬)

                                     

政协网站 政府网站 合作媒体 友情链接 检察网站 中省政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