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点 >> 各界视点 >> 详细内容
凤翔:深化改革提效能 释放红利助跨越
日期:2020-05-15 07:07  作者: 

凤翔:深化改革提效能 释放红利跨越

 

2019年机构改革以来凤翔县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关于深化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和要求,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原则和科学化规范化法定化要求,强化重点领域改革,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创新,优化配置机构编制资源,助推新时代凤翔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机构改革后县编委办实时跟踪、深入调研,细分严判、找准症结,靶向发力、快补短板,确保将改革红利有效转化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红利。

周密部署,党政改革优化高效

一是注重完善党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优化县委决策议事协调机构。根据《凤翔县机构改革方案》,统筹设置党政机构,构建分工合理、责任明确、运转协调的党政机构职能体系。新组建县监察委员会,同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组建县委审计委员会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依法治县2个领导小组改为委员会,将其作为县委议事协调机构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得到有效落实,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的机构职能体系更加健全

二是发挥党的职能部门归口协调管理作用县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公务员工作,县委宣传部统一管理新闻出版和电影工作,县委统战部统一领导民族宗教工作管理侨务工作形成了大组织、大宣传、大统战的归口管理格局。

三是优化职能组建新机构。按照“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的思路,通过梳理各部门事权类型和特点,整合职责相近或联系紧密的职能职责组建新机构将原国土、发改住建、水利、农业、林业等部门的相关职责进行整合,组建自然资源局。整合原分散于安监、县政府办公、公安、民政水利、林业13个部门的相应职责,组建县应急管理局。优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责将县科学技术局、县物价局、县商务局、县盐务管理局相关职责等划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域和国家机构履职更加顺畅高效,各类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更加适应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需要。

四是围绕民生需求,突出问题导向推进机构改革。优化县生态环境机构职责。将县发改局水利局原县国土资源局农业局多部门环境保护职责交由市生态环境局凤翔分局承担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物排放的监管和执法职责。将县人社局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责,原县卫计局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县物价局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县民政局的医疗救助职责等整合,组建县医疗保障局统筹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有力保障人民群众获得更加公平可及的医疗卫生服务。将县卫计局、县老龄办县安监局的相关职责整合,组建县卫生健康局,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和向广大群众提供全周期健康服务提供了组织保障。

五是坚持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原则县级主要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同中省市保持基本对应县委办公室、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县委工作机关;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信访局等13个局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同时,优化县委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局职责优化县信访局机构设置将原在县政府办公室挂牌的县信访局单独设置,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重点领域新组建应急管理、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局、民族宗教事务局、行政审批服务局,实现了从中央到省、市、县(区)四级上下一致对应设置构建起从中央到地方运行顺畅、充满活力的工作体系。

2019年机构改革中我县共设置县级党政机构37个,其中,党委机构9个,政府机构28个。没有在限额外设立机构。县在“三定”制定及运行过程中从严核定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没有在省市核定的编制总量与领导职数外越权审批或自行确定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使中央和省、市有关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和要求,在我县不折不扣的得到了贯彻落实。调整优化了94个县委议事协调机构,构建了县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体系;同时,同步推进镇级机构改革按照“六办三站一中心”的框架,整合和优化职能配置,设立综合性办事机构和事业单位,统筹各类编制资源,实行扁平化和网格化管理。进一步明确了工作重心加强党的建设和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夯实基层基础,强化基层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全面完成了涉及30个单位109名人员转隶工作,整合了人力资源,调动了工作积极性;新组建和调整变化部门职能划转承接及时到位,共划转承接职能66项,消除了部门间职能职责交叉问题根据调整规范事业单位和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有关精神,对县国库集中支付局等28个事业单位进行了调整规范,及时完成所属事业单位名称变更、标牌更换、编制管理手册更新、法人变更注册登记等工作;对14个事业单位原承担的25项行政职能全部调整到相关县级部门,基本实现了政事分开,强化了事业单位的公益属性。通过改革调整,切实保障了各镇各部门机构运行顺畅、职责明晰、运转高效、质效同升,为打造宝鸡副中心、建设实力强县,助推新时代凤翔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强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二)突出重点,各项改革稳步扎实推进

完成组织架构重建、实现机构职能调整,只是解决了“面”上的问题,机构改革的前半篇文章已经全面收官,改革后的各类机构正在履行全新职责、释放改革红利。写好机构改革的后半篇文章,关键是要强化制度执行力,把机构改革决策部署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结合起来,促进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重组发生“化学反应”,从整体上推动各项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我县在学文件、读懂政策、领会改革精神的基础上,抓住改革重点、统筹兼顾,稳步扎实推进各项改革工作。

    一是深入调研,改革成果日益凸显为确保全县机构改革后各部门顺畅运行,“三定”规定执行到位,进一步巩固机构改革成果,及时协调处理机构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我县突出“三抓”(严抓“三定”执行动态跟踪实抓整改落实),在去年2次专项监督检查基础上今年4月份,围绕机构设置、职能划转、运行履职、问题建议等四个方面,对各镇、各部门机构改革“三定”规定的运行情况进行专题调研评估,通过与各镇、各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相关工作人员和办事群众进行座谈交流,全面了解各单位机构设置、职能划转、人员转隶、机构运行情况,实际查阅各单位落实机构改革任务所形成的各类资料,现场查看各单位悬挂的机构标牌

机构改革后,各镇、各部门机构设置规范,职能划转和人员转隶到位,机构运行平稳顺畅,做到了机构改革期间干部情绪稳定、单位秩序井然、工作正常开展,实现了机构改革与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主要呈现出五个特点:一是高度重视。各镇、各部门高度重视调研评估工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安排专人,按照调研评估内容认真开展自查,总结工作中取得的好经验、好做法及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自查报告质量高。二是落实有力。各镇、各部门都能按照机构改革方案和印发的“三定”规定,履行职能职责,设置内设机构,划分股室职责,配备人员,强化内部管理。同时,坚持问题导向对从调研评估发现指出的问题,积极认领,认真整改,确保改革任务全面落实到位。是效果明显。经过改革,各镇、各部门科学合理的设置了机构,调整优化了职能职责,使得机关干部的责任心和工作效率得到进一步提升。是满意度高。本次改革新组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医疗保障局、行政审批服务局等5个县级部门,保证了退役军人各项待遇的及时落实,保障了广大群众的医疗安全,实现了“一枚印章管审批”,真正解决了群众办事多头跑的问题,干部群众普遍对机构改革的成果表示认可和满意。五是工作亮点纷呈。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是2019年机构改革后首家新成立的县级部门,按照“三定”规定,及时悬挂标牌、刻制公章、注册法人,同时制定各项业务流程和规章制度,及时承接优抚优待、就业安置、双拥褒扬、权益保障等职能职责。2019年共为1767名重点优抚对象发放抚恤补助费2149万元,为3407名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1411万元;为334户义务兵家庭发放优待金1091万元,为219名退役士兵发放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金969万元。安置2019年度转业士官25人,为45名安置退役军人理顺人事关系悬挂“光荣之家”牌匾18100户;投资105.6万元为南岭部队建设40立方米排污池一座,新修540米出行水泥路1条,修复部队南北塌陷路40米,彻底解决了部队生活出行“烦心事”。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作为新成立局,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和县委关于行政审批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优化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环境,规范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行为,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教育引导全局干部树立“三个首位”(明晰职责放在首位、主业主责放在首位、规矩意识放在首位)意识,认真履职,工作亮点纷呈。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高点推进承担涉及17个部门的193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工作按照“成熟一批,划转一批”和“应划尽划”的要求,确定第一批划转87项行政审批事项,审批工作顺利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成效显著一是系统完善了全省政务服务统一管理平台上的一网通办事项目前,我县政务服务事项共计820项,其中网上可办事项594项,有望今年10月前实现“一网通办”,网上事项可办将达到70%以上,进一步方便企业群众。二是强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天然气已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税务、电力分厅正式挂牌,出台了《凤翔县政务中心分厅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监管要求,营商环境得到极大优化。三是公布全县政务服务100个高频事项,实现“网上办”、“马上办”,办事人员最多跑一次,跑出了“凤翔加速度”。四是创新设立延时服务等便民措施,为企业、群众提供“容缺审批”等有效服务,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二是安排严密,执法改革稳妥推进。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深入推进凤翔县综合执法改革,全面整合行政执法职能,进一步加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解决分散执法、多层执法等突出问题,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行政执法体系在摸底调研基础上,拟定提出了我县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机构设置方案并经县委编委会研究审定报市委编办审批通过后,以县委编委文件印发《凤翔县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及时跟进了解改革进展情况,现场解读政策,解答广大干部职工关心的问题。经过上门服务,与部门达成共识,宣传了政策,打消了顾虑,稳定了干部情绪确保改革稳妥推进。

(三)精心组织,专项改革有序有效

一是司法体制机制改革进展顺利。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县司法所工作,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推动法治凤翔建设,根据省市改革精神,结合我县实际,以县委编委文件印发了《关于司法所体制机制改革机构编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司法所管理体制、机构规格、编制、主要职责等进行了明确。全县共设12个司法所,32名司法专项编制。县司法局联合各镇党委,提出划转人员名单,县委组织部完成身份审核后,完成人员划转,按照改革要求,以新的机制体制运行。

二是财政所体制机制改革有序推进。为进一步加强镇财政所建设和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财政所职能作用,根据省市改革精神,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县委编办联合县财政局印发了《关于财政所体制机制改革机构编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对财政所管理体制、机构规格、编制、主要职责等进行了明确。全县共设12个财政所,副科级建制,61名行政编制。县财政局与各镇商定完成划转人员县委组织部完成身份审核后,完成人员划转,按照改革要求,以新的机制体制运行。

三是镇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规范有效在12个镇均设立了镇便民服务中心,对主要职责进行了梳理明确,调剂增加36名事业编制,所需人员在镇现有事业人员中调剂解决。至目前,全县12个镇、166个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已全覆盖,南指挥、范家寨、长青等7个镇便民服务中心,34个村便民服务站达到标准化建设,群众办事不出镇“就近办”目标基本实现,打通了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有力优化提升了全县营商环境。

四是经济发达镇柳林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持续深化根据《凤翔县柳林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下发《关于赋予柳林镇部分县级管理权限的通知》,将12个县级部门承担的161项县级管理事项下放柳林镇人民政府实施,其中行政许可类 12 项、行政处罚类135项、行政检查类8项、行政确认类1项、其他权力类5项,并由县法制部门及时协调12个县级部门与柳林镇签订了委托书。统筹调剂编制资源,给柳林镇便民服务中心、综合执法队和退役军人服务站共调剂增加了14名事业编制。为柳林镇引进急需人才12名。建立起运转协调、权责一致、便民高效以及县镇之间职能清晰、运转顺畅、服务便捷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强化管理,编制资源配置优化

    一是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维护机构编制权威性和严肃性。定期对全县机构改革后“三定”规定的落实情况、已批复设立机构的运行情况、机构编制实际情况与实名制库数据是否一致等机构编制管理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和研判评估确保机构运转平稳顺畅、履职规范高效。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网络管理系统数据,实时动态调整,定期核查比对做到 “四清两对应”即: 机构清、编制清、领导职数清、实有人员清,实现具体机构设置与按规定审批的机构相对应、实际配备人员和财政供养人员与批准的编制和职数相对应。及时对职级并行后人员信息和内设机构编制信息进行补充完善,提高数据信息准确性。机构编制年报数据统计和报备,及时准确。

二是优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提升事业单位服务水准抓好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年度报告评估和日常登记管理工作。做好全县党政群机关、事业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年度报告和日常管理工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在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充分发挥。加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化建设,强化对事业单位的服务与管理,提升登记管理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

三是注重日常监督检查强化机构编制工作规范化建设定期梳理更新机构编制问题台账,对销号情况进行核查,按照“减少存量,遏制增量”的要求,督促按期整改。及时纠正和查处机构编制违规违纪问题。抓好《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进一步强化各镇各部门党管机构编制意识,贯彻编制就是法制的要求,维护机构编制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依法管理各类组织机构,推进机构编制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靳晓春  刘宏田  张永杰)

 

政协网站 政府网站 合作媒体 友情链接 检察网站 中省政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