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石泉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四次会议,受县政府委托,生态环境分局局长王玉安向县人大常委会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专项报告》。
报告指出,2019年以来,我县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决扛牢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聚焦“蓝天、碧水、青山、净土” 四大保卫战,落实宣传教育、投入保障、隐患排查、监测监管、举报奖励、责任保障“六大机制”,全面夯实污染防治环保责任,实现了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升,未发生环境突发事件和环境污染事件,县域生态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成绩位列全省前五、全市第二。县生态环境分局被省人社厅、生态环境厅表彰为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系统先进集体,市对县环境保护工作考核获得“七连优”,环保年度目标圆满完成。
对下一步的工作,提出了总体思路和重点工作:一是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认真落实党委、政府生态文明建设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生态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二是以中、省环保督察巡查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监管执法,下大力气解决环境突出问题,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保障。三是提升环境监察执法、监测检测、应急防控能力。四是聚合全县之力坚决打赢四场保卫战,切实保障“一江清水供京津”和县域生态环境安全,不断改善县域生态环境质量。
常委会认为:2019年以来,我县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与中央要求、与先进市县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仍有差距和不足,与会委员也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环保意识。加大《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法律法规和环保知识的宣传力度,扩大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环保责任感和紧迫感,增强企业经营者特别是排污单位的环保守法意识,增强广大群众的环保意识和法治观念。在全社会形成自觉爱护环境、保护环境的良好氛围。要落实监管职责,紧盯、死守、严惩。牢固树立环境保护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有效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的要求,狠抓各级、各部门共抓环保工作责任落实和各类督察检查问题整改,在工业农业污染防治、城乡污水垃圾处理、国土资源开发与保护、河长制落实、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自然生态和水源地保护等方面加强日常监管,开展部门联合执法,形成工作合力。要认真对待和落实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畅通监督渠道,加强同人大机关、委员和代表的联系,倾听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监督,使好职权、履行好职责。(黄毅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