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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南县人民检察院举行首例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会
日期:2020-07-14 07:27  作者: 

以公开促公正,推动公益诉讼良性发展

——洛南县人民检察院举行首例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会

7月8日,为充分践行公益诉讼检察精准监督理念,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增强司法公开性和透明性,洛南县人民检察院首例对一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进行公开听证。此次听证会,由检察长马春景主持,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受邀参加。

本次公开听证案件系一起破坏生态资源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017年9月余某某在商洛市务工期间,以每只300元的价格收买三只红腹锦鸡标本,构成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该案侦查终结后移送洛南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官在办理刑事案件中,认为该案符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法定条件,即依法对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进行规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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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会上,办案检察官首先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案情,出示了案件相关证据,对余某某应当受到刑事处罚的法律依据进行了释法说理,同时,因其犯罪给国家生态资源造成的损失,参照陕西省动物研究所检验报告,依据《民法总则》和《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检察机关拟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请人民法院判令被告通过媒体向公众赔礼道歉,并赔偿生态修复金1.5万元。听证会上详细听取了当事人余某某陈述和辩解,充分保障其各项诉讼权利,听取并采纳了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余某某深刻认识到其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自愿接受处罚并积极赔偿。会后,在律师的见证下,余某某签订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及民事和解协议。

 本次公开听证会,是我院首例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会,会议严格按照听证程序进行,真正实现了公开、公平、公正、案结事了的良好办案效果。今后,我院将继续坚持这一做法,以公开促公正,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健康发展。      (洛南县人民检察院:王建高 高红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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