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正违法公开宣告 促进司法所规范监管
日期:2020-08-31 0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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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扶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现在向你所公开送达本院纠正违法通知书。违法通知书内容如下……”8月26日下午,陕西省扶风县检察院利用和县司法局联合社区矫正检查之机,对扶风县法门镇司法所现场送达纠正违法通知书,当着全所工作人员及全镇社区矫正人员宣读了纠正违法通知书内容。
2019年12月27日,史某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宣判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社区矫正期限为2019年12月27日至2020年12月26日。
近日,扶风县人民检察院在日常检察工作中发现疫情期间,法门镇司法所私自同意史某变更司法局给本人专配的监控手机号码,其用变更后的手机号注册微信加入司法所微信群,随处签到,原监控手机被史某送给朋友使用,且司法所没有做到“月见其面,周闻其声”,以致史某在特殊时期脱管,重新犯罪。8月12日扶风县人民法院认定史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撤销其原判缓刑,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纠正违法通知书现场签收后,法门镇司法所负责人说:“我们会对检察院提出的问题认真反思,立即整改,并依托《社区矫正法》实施,严格规范管理,确保杜绝脱管,又犯罪再发生。
在三天的社区工作检查过程中,扶风县院以同样的方式,轮流在八个镇司法所宣读了这份纠正违法通知书后,让每一名社区矫正人员现场谈了体会和感受,纷纷表示:对自己启发很大,要严格约束自己,做事要有底线,避免重新犯罪,害了自己,又影响了监管单位。起到了通过一个鲜活的案例,纠正一所,警示和教育一片的作用。(陕西省扶风县人民检察院 毋紫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