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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建议为文物保护发声,真做历史文明的守护人
日期:2020-11-12 14:21  作者:田园 柞水县人民检察院 
 

检察建议为文物保护发声,真做历史文明的守护人

 

“最近看纪录片,对古建筑文化非常感兴趣,没想到我们身边还有这样被忽视的古建筑历史文物”。近期,柞水县人民检察院干警来到位于营盘镇北河村的省级文物“北河街民居”,现场了解文物现状。

北河街民居是陕南极具地方特色的民居建筑,街道两侧有清代至上世纪五十年代民居建筑30座,于2018年被列为第七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经现场查看,部分民居年久失修,严重破损且未及时修缮,危及古建筑整体安全,文物价值无法体现,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柞水县人民检察院针对北河街民居存在的问题,及时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负有文物设施保护职能的相关职能部门同时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对历史文物的守护之责。

历史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承载着民族的历史,维系着文化的认同。柞水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主动作为,稳妥办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公益损害案件,助力文物公益诉讼成为保护历史文脉的法治利器,为文物保护的长效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努力做历史文明的“守护人”。( 田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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