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镇安县人民检察院成立专门的未检办,全面统筹未成年检察工作。近年来,未检办认真贯彻落实"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立足检察职能,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积极探索在机制、业务、宣教、合作、服务五大层面的工作创新,逐渐打造出了一套具有“镇安特色”的未检新模式,有效推进工作,依法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一、机制创新,确保未检工作专业规范
一是成立专门的未检办,全面负责未成年检察工作。镇安县检察院历届领导都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开展,2016年,结合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分别从公诉科和侦监科选拔出从检时间较长,业务素质高、责任心强、极具爱心和耐心的年轻女检察官到未检部门工作,实现未成年人犯罪专案专办。近3年,共办理未成年犯罪案件34件44 人,严格实施未成年人案件专人专办,严格落实未成年入特殊检察制度、未成年被害人保护制度、司法救助等制度,确保对未成年人保护落到实处。
二是设立专门的未成年人办公场所。2018年,镇安县人民检察院结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设立的专门的办公室,并进行了温和、亲和、温馨、明朗的风格装修,共划分为3个区域,分别是办公区、心理舒缓区、座谈区,并放置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相关书籍,确保接受讯问、询问的未成年人不再抵触、与恐惧心理,将对未成年人的关爱落到实处。
三是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保障未检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通过确立"捕、诉、监、防"一体化的工作机制,坚持案件提前介入,积极与公安、法院密切配合,力争在犯罪的认定、量刑上达成共识,实现快侦、快捕、快诉;同时,建立"亲情会见"、"温情化办案"、社会调查、跟踪回访,临界预防、观护帮教等工作制度,实现未成年检察工作开展过程中法、理、情的有效融合,切实实现对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目的。
二、业务创新,全方位保障未成年合法权益实现
一是对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恶性案件从严处理。未检办围绕执行"两法两办法",把查处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案件作为切实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对教唆、引诱青少年违法犯罪等恶性案件从严查处。同时,对做出不捕不诉决定的未成年人进行跟踪帮教,为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积累宝贵经验。
二是利用不起诉公开审查,挽救未成年人。我院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通过走访学校、走访被害人及其家长、走访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家长,了解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家庭情况、经济状况、犯罪原因、犯罪动机,并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被害人双方进行调解,在双方达成经济赔偿的前提下,进行综合分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相对不起诉。2016年以来,共对5名在校未成年作出附条件不起诉,通过有效的观护帮教工作,目前该5名学生均已回归正轨,部分已以优异成绩进入名牌大学就读。
三、宣教创新,促进未检工作广泛落地
一是积极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的调查研判,探索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现状和特点,认真分析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特点并提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建议。近年来,镇安县检察院未检工作的多篇调研成果《镇安县未成年人犯罪情况浅析》《镇安县未成年人犯罪情况调研报告》《对镇安县未成年盗窃犯罪的调查研究》《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分析及预防对策》《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方式改革》等相继在陕西检察网、正义网陕西等媒体发表,有效反应了我院工作实效。
二是充分利用宪法日、普法宣传月、法制进校园、进乡村、进社区、庭审教育、平安建设宣传等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册、张贴宣传标语、讲授法制课、开展法律咨询、进行网络互动、开展警示教育等形式,以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为重点,全面广泛深入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着力营造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浓厚氛围,形成法制宣传长效机制。近年来,我院累计开展法制进校园58(场)次,未成年人旁听庭审24次,警示教育活动12(场)次,提供未成年人法律咨询382(人)次,网络互动552次,发放未成年人宣传资料 10000余份。
三是积极利用网络媒体,充分发挥网络 QQ、微博、微信、短信、镇安检察门户网站等平台的作用,提升镇安未检在新媒体时代的社会宣教、沟通能力。这些平台的充分利用,一方面大大降低了检察院的工作成本,节约了社会资源,增强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另一方面也充分保护了未成年人的隐私,打消了他们参与其中的种种顾虑,还调动了家长、老师等群体参与检察工作的积极性。迄今为止,我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公众号推文30余篇,发送呼吁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保护未成年人等内容短信40余万条,有效推动未检精神落地。2020年初,镇安县检察院还创造性的推出了“检育未来 共护明天”法治云课堂,将电子信息技术与普法授课相结合,围绕亲职教育、普法宣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等内容录制法治课程,进行线上宣讲,有效实现了法治宣讲全县全覆盖,每一名未成年人都能享受到优质法治课程。
四、合作创新,联合多方力量共促未检工作
一是积极联合全县相关部门和机构,共同打造未成年人保护联动机制。2019年底,在县委县政府的组织下,我院牵头成立“全县落实一号检察建议领导小组”,协调全县十余个单位部门共同参与“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不定期地针对校园安全、食品安全、周边环境安全等事关未成年合法权益保护的相关工作开展联动。2020年初,我院联合县科教局、公安局、法院、司法局对全县73所中小学派驻法制副校长,确保法制副校长全县全覆盖;2020年8月,我院组织召开全县多部门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联席会,建立强制报告联席会联络员机制,形成未成年人保护最强合力。
二是积极参与校园及周边环境的专项治理活动。我院联合公安、工商、教育、文化、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开展“护苗”等专项活动,对问题相对突出的重点区域进行专项整治,定期对游戏厅、网吧等文化娱乐场所进行统一清理整顿,加强对侵害学生和滋扰学校的案件的查处工作,净化学生生活、学习的社会环境。
三是积极推广检校共建工作。目前,我院已和镇安县中学、永乐中学、职业中学达成了检校共建协议,由我院选派15名领导及干警担任中小学学校法制副校长,不定期到学校举办法制教育讲座,邀请师生参观12309检务中心,未检办办公室,图书室等办公场地,召开座谈会,推进校园法制建设,不断增强师生的法制意识,筑牢违法犯罪防线。
四是探索建立未成年人保护新模式,联合县职业中学搭建未成年人观护基地。希望通过对在校涉罪未成年人进行6个月至1年的观护帮教,充分利用职业学校传授知识技能的优势,结合未检干警的监督、定期座谈、帮教,帮助失足未成年改错归正,回归正轨。下一步,我院会探索在企业、社区建立相应的观护帮教基地;联合公安等部门,建立以禁毒教育为主题的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联合公安、医院探索建立“镇安县未成年人一站式关爱中心”,等等。通过这一系列的多方合作,切实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与关爱切实落到实处,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五、服务创新,提升未检工作的人文关怀
一是深入开展服刑在押人员的未成年子女帮扶工作。我院对县域内在押人员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对在押人员未成年子女建档立册,详细登记在押人员犯罪情况、子女现实情况、子女面临的现实问题,建立帮扶措施明细等信息管理台账,动态管理服刑在押人员的未成年子女所面临的经济困难、道德失范、情感失落、心理失衡、安全失保等情况和问题。针对特殊问题和具体困难,根据相关的法律和政策,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和服务,教育、引导、帮助他们健康成长。目前,结合我院开展的精准扶贫工作情况,对包扶的贫困村——青铜关镇兴隆村在押人员未成年子女进行了有效帮扶。2017年以来,我院对该村在押人员未成年子女进行爱心物资捐赠6次,开展心理疏导40余次,举办"检察官妈妈关爱活动"9 次,及时解决他们面临的困难,让他们感受到来自检察机关和社会的温暖与关怀。
二是积极开展留守儿童关爱活动。镇安县是一个劳动力大量输出的地区,存在大量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留守儿童身心健康是一个刻不容缓的问题。未检办干警联合院团委在全院开展爱心募捐工作7次,共集资现金3万余元,衣物200余件套,学习用品100余件,先后利用周末时间为回龙镇中心小学捐献学习用品50余件,为兴隆村的龙胜海尔希望小学捐献衣物 100余套,现金 4000余元,为冷水河村贫困留守儿童捐资2000余元。此外,还特别针对当前留守女童所面临的问题,结合身边的案例,用亲和、简单易懂的语言为其讲授如何正确保护自己的人身、财产和出行安全,培养她们的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镇安县检察院 李文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