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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案件质量评查力度提升办案质效
日期:2020-12-26 07:57  作者: 

2020年以来,为进一步提升案件办理质量,长安区人民检察院采取突出重点评查、完善相关制度的倒逼措施,加大案件质量评查力度,评查工作与往年相比成绩更加突出。

一、坚持专门机构专责评查,为工作提升奠定良好基础

案件评查由案件评查组统一负责,检察长任组长,分管综合业务部的副检察长任副组长,配备三名有多年一线办案经验的员额检察官任专职评查员,负责日常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检察长评查案件数不少于总数的5%,副检察长评查案件数不少于15%

二、继续加大案件评查数量,以全覆盖扫描增大发现问题的机率

案件质量评查全方位、无死角的覆盖到每个业务科室、每个员额检察官和不同类型案件。通过增加评查数量,增大发现问题机率。全年共评查各类案件783件。其中公诉案件365件、审查逮捕案件329件、民事行政71件、控告申诉8件、刑事执行10件。

三是突出重点评查,在促进公正廉洁执法方面下足功夫

全年三次开展专项评查,对撤销案件、不起诉、法院判无罪、不批准逮捕、撤回起诉等案件全部进行评查。评查采取查阅纸质卷宗和在统一业务系统上检查电子材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查中,注重查找案件是否存在事实认定错误、证据是否齐全、定性是否正确、处理结果是否公正、案件办理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是否良好。发现问题,深入剖析,认真总结。

四、充分运用评查结果,提升案件管理工作效能

一是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到相关业务科室和办案人,督促改正。二是对普遍性、倾向性、类型化的问题,建立评查与调研互动机制。三是将案件质量评查的结果计入干警执法档案,纳入考核机制,作为评价干警司法办案工作的重要依据。四是案件评查小组和纪检监察部门形成联动机制,信息共享,对因办案人主观故意或者严重不负责任的重大过失导致案件质量不高的或者在评查中发现办案人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移送纪检监察部门,由纪检监察部门追究其相应的司法责任。(李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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