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建议督促治理道路安全隐患、公益诉讼护航群众出行安全
日期:2021-01-29 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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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洛南县人民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称本县洛洪线道路多处存在视线不良、交通设施设置不当等交通安全隐患。该院第二检察部办案检察官迅速赴该路段进行调查,发现该路段车流量较大,大型货车运输频繁,行车道路上存在多处电线杆、标识牌、电子眼设备设置不当等问题,影响道路通行安全且道路上未设置任何安全隐患提示标志。
调查终结后,该院先后向洛南县交通行政管理、道路养护等部门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消除该路段交通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强对县域内县道尤其是乡道、村道的养护巡查排摸,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予以排除,保证县域内公路经常处于良好使用状态,确保社会公众出行安全;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配合,坚持专业养护与群众养护、日常养护与集中养护等多种养护方式相结合,保证县域内各级公路经常处于良好使用状态。
各行政机关接到检察建议书后表示,将认真落实检察建议,尽快组织巡查摸排,认真治理道路安全隐患,抓紧修复存在安全隐患的路段,确保群众出行安全,并及时将治理情况报告洛南县人民检察院。(洛南县人民检察院:王小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