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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县检察院:规范涉案财物管理
日期:2021-02-04 08:09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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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请你们公安机关配合我们做好涉案财物移交的防疫消杀工作,感谢理解!”

疫情防控期间,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案卷材料及涉案财物,提前告知移送人员做好案件材料消毒工作,案管部门接收时再次进行防疫消杀,规范涉案财物接收流程,筑牢检察机关抵抗病毒的“第一道防线”。近几年,平利县院不断完善涉案财物管理制度,细化监管程序、强化基础设施,确保涉案财物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 

强化接收监管程序。指定专人负责涉案财物的接收、管理及相关信息的录入工作,对移送的涉案财物相关文书进行书面审查,符合条件后签字确认并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进行信息录入,并同步开展流程监控,确保受理无遗漏、入库无差错、库中无灭失、出库有手续。

基础设施完备规范。设立专用的案件财物管理室,开设专用账户、配备专用保密柜、加锁储物柜、财物储藏架等,对涉案财物实行集中管理,统一存放,并对每一件涉案财物粘贴对应案件标签,一物一标签,一案一柜,确保入库无差错,库中有保障,出库有手续。

定期开展专项检查。每季度展开涉案财物管理“回头看”,对库存涉案财物进行季度盘点、核对,对入库、出库台账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入库登记是否规范,处理是否有备案,出库手续是否齐全等,做到严格登记,严格保管,严格调用出库手续。 (平利县检察院  袁佩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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