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检察:审查起诉公开听证 主动接受人民监督
日期:2021-03-12 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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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规则》,增加司法透明度,提高办案质效,做到“三个效果”的统一,3月10日,宁陕县人民检察院对两起交通肇事案件召开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会议由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曾朝辉担任主持人,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员,并邀请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律师到场就案件侦办、代理发表意见,案件审查办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听取听证代表、委员意见,确保案件公开、公正。
听证会上,书记员分别核实了两名犯罪嫌疑人的基本信息,并告知了可申请回避等权利义务内容。在信息核对无误后,案件承办人向听证人员介绍了基本案情,对两案犯罪嫌疑人拟作相对不起诉决定说明了理由。两案犯罪嫌疑人当场认罪悔罪,积极争取从宽处理。侦查机关和辩护律师认为两案办理合法合理,均同意检察机关拟不起诉的处理意见。听证员围绕案件情况、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害性及刑事处罚必要性分别发表了意见,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两名犯罪嫌疑人拟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此次听证会不仅让刑事审查活动更加透明化,还彰显检察机关主动接受人大、政协以及社会对检察工作的监督,进一步深化检察机关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真正实现了“阳光检察”。(宁陕县人民检察院 吴双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