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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人民检察院被评为“法治单位”
日期:2021-04-13 08:35  作者: 

近日,宁陕县人民检察院被中共宁陕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评为“法治单位”。

近年来,宁陕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凝心聚力、开拓创新、主动作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依法严惩刑事犯罪、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面推进“法律八进”活动、扎实开展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等工作,为宁陕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律保障。

宁陕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此荣誉为新的起点,再接再厉、砥砺前行、克服困难、勇于担当,进一步提高法治化水平,继续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积极防范化解重大社会风险,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宁陕贡献检察力量。(宁陕县人民检察院  彭  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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