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精准选派乡村振兴驻村干部,千阳县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通过“向基层问效、向村问需、向干部问意”,用“三问”汇聚精准选派力度,实现全县行政村选派全覆盖,进一步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一是向基层问效,让优秀驻村干部实现“续派续驻”。为塑造连续驻村优秀典型,强化优秀驻村干部在驻村工作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千阳县选派干部初期通过走访了解群众意愿、实地考察干部实绩、向各乡镇党委征求意见等方式,对现任选派下去的驻村干部、第一书记一年来驻村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盘摸底,进一步掌握驻村帮扶效力和推动产业发展的效果。同时,通过召开座谈会的形式,发放调查问卷160余份,对基层群众和乡村两级党组织呼声高的第一书记、驻村干部意向性做好续派续驻的前期收集工作,共有45名在岗驻村干部自愿留任。
二是向村问需,因村选人让农村发展“锦上添花”。千阳县在选派干部时,着重增加农业、水利、林业、住建等直接关系农村产业发展的部门单位干部的选派数量,通过“分门别类、对号入座”的方式,将选派的干部逐个分配到发展所需、建设所求、村民所要的不同类别的村中。同时,印发了《千阳县乡村振兴示范村驻村第一书记选派办法(试行)》,为做好乡村振兴示范村培育工作,从各行选派政治过硬、本领过硬、作风过硬的10名党员领导干部精准派驻到乡村振兴示范村担任第一书记,实现示范村选派有渗透,以点带面有序推进乡村振兴。
三是向干部问意,因人定村保障“人尽其才”。印发了《千阳县乡村振兴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员奖励激励措施(试行)》的通知,制定8条措施,鼓励激励干部主动到乡村振兴一线干事创业,其中有50名干部递交申请书主动请缨。按照因人定村的原则,根据结合选派干部个人意愿、部门单位包扶联系村和派出干部所在单位性质等特点,实行振兴村和驻村干部“双向选择”,有针对性的选派驻村干部,进一步保障选出来的干部“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千阳县委组织部 李昊彬 雷引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