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南县检察院“三四五”工作法,确保未成年检察工作规范化
日期:2021-05-19 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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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提高民族素质的重要保证,维护未成年人权益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职责。为了更好的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商南县检察院注重积累工作经验,积极创新“三四五”工作法严格用制度来规范青少年维权工作。
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商南县检察院立足未成年人犯罪的实际,做到“三重视、四见面、五查清。” 三重视,即重视告知程序,重视对刑事诉讼活动的监督,重视对监管活动的监督。四见面,即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家长见面,详细了解其走上犯罪道路与家庭环境、成长经历、家庭教育的关系;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所在学校老师见面,了解其平时学习表现,思想、价值观念,以及学校在管理教育方面的状况;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住所地村委会和派出所见面,听取群众反映,了解其平时交友情况,摸清外部环境对其走入歧途的负面影响;与辩护律师见面,及时了解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思想动态,积极准备做好思想教育工作。五查清,即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年龄必须查清,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原因和犯罪动机必须查清;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或未成年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在诉讼过程中是否得到保护必须查清;共同犯罪中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实施犯罪时是否被胁迫必须查清;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是否有法定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情节必须查清。同时在办案过程中注重规范帮教措施的落实,帮助未成年罪犯分析犯罪原因,认识犯罪造成的社会危害性,帮助树立重新做人的信心和勇气。(商南县检察院 翟梅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