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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南县检察院以专项清理处置行动为契机强化涉案财物管理工作
日期:2021-08-20 08:30  作者: 

6月份以来,商南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涉案财物专项清理处置工作,严格履行监管职责,把好“五关”规范涉案财物接收、移送、处置等工作,实现了涉案财物管理“零差错”。

加强教育引导,把好“思想关”。组织干警温习《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并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反面案例开展警示教育,让干警充分认识到违规违法扣押、冻结、挪用、处置涉案财物等行为的危害性,进而在坚决不触碰底线的基础上依法及时规范做好涉案财物工作。

严格规范操作,把好“出入库关”。一是对涉案财物出入库实行院领导审批制度,凡是需要接收入库、移交出库的涉案财物,一律逐级报经主管院领导审批后方能执行,杜绝违规操作。二是做细涉案财物流转工作,要求案件管理部门人员与涉案财物交接人员当面核对,对照随案移送物品清单详细清点,注明各项涉案财物的名称、特征、颜色、数量等情况。三是涉案现金一律转入专用账户,案件管理部门保存相关凭证复印件,原件交至财务部门,实现监督制约。

改进硬件设施,把好“安全关”。加强涉案财物保管室防盗、防火、防尘、防潮等方面的建设,并更新保险柜、一次性手套等配套用品,提升财物分类管理水平,确保涉案财物保管安全。

跟踪办案进展,把好“处置关”。对扣押及随案移送财物,在入库后结合办案流程监控工作跟进了解案件进展,提醒承办检察人员依法提出解除措施、决定没收、随案移送其它办案机关等处置意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及时作出处理,坚持该移送的移送、该返还的返还,确保案结款清。

注重督察检查,把好“廉洁关”。派驻纪检监察组、检务督察部门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对涉案财物流转处置进行全程监督,及时指正监督,对违反规定的给予严肃处理。(商南县检察院   陈园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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