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人大开展《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
日期:2021-09-15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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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中旬, 石泉人大组织开展《《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条例》落实情况、法律责任落实情况和推动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情况,着力增强监督,依法推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
本次执法检查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来安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依法巩固和深入打好“秦岭保卫战”的重要行动,是对陕西生态环境领域重要法律实施情况开展的执法检查,也是省人大部署的重点监督工作和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安排的重要监督活动。
本次执法检查在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领导下进行,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牵头,城环工委具体组织实施。主要采取实地走访查看、查阅资料、座谈汇报等方式进行检查, 对县境内秦岭区域小水电整治、秦岭植被保护、水资源保护、珍稀生物资源保护、秦岭违建整治“回头看”、“五乱”问题整治、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尾矿库污染治理、农家乐环境整治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并由执法检查组起草执法检查报告。 (黄毅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