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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检察院以“三个三”加强督查督办推动各项检察工作任务落实落地
日期:2021-11-16 08:47  作者: 

 近年来,汉中市检察院把强化督查督办作为推动工作落实的重要抓手,压紧抓实工作责任,确保任务落地见效,助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厘清“三个责任”。汉中市检察院将上级检察机关和市委的重要事项、重大决策部署以及领导重要批示、专项重点工作等列入重点督查督办内容。明确牵头部门对督办事项牵头抓总、组织推动责任;明确配合部门结合分工、抓好具体工作落实责任;明确督查督办部门紧盯督办事项、确保工作落实责任。通过厘清牵头部门、配合部门、督查督办部门三条责任线,确保落实督查督办事项人人有责任,人人担责任。

建立“三项机制”。一是建立督办制度。制定《督查督办制度》,实行督查督办事项登记管理,并根据督办事项的来源,分别建立督办台账,明确督办内容、承办部门和时限要求,将督查督办工作规范化、程序化。二是建立负面清单。按照督办数量、督办质量和完成时限三个标准,综合督办工作的效率、质量和主动性,每季度对督办工作进行量化打分。三是强化结果运用。综合考虑督办事项完成情况,按照分别对内设机构和各县区院督进行专项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与年终奖金分配和干部评先树优挂挂钩。

紧抓“三个环节”。紧抓签批环节,坚持“一事一批转”,严格实行督办事项挂账销号管理,确保每件督办事项都上台账、有依据、不落空、有成效。紧抓催办环节,院办公室定期对近期所督查督办事项进行梳理对账,全面掌握进展及落实情况,采取电话督办、发函督办、实地督查等多种形式开展,严防超时超限。紧抓落实环节,对于督查督办事项,要求承办部门负责人亲自签收、亲自办理、亲自报结,全面深入细致的了解督查督办事项的详细落实情况,从而确保每一项重要工作都得到有力落实。汉中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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