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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办理代表建议加强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规范化建设
日期:2021-12-08 08:28  作者: 

石泉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办理陆隆志代表《关于加强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的建议》,结合脱贫攻坚全县消除了集体经济的“空壳村”,发展成效初步显现。 

强化政策扶持。2021年,县政府印发了《石泉县2021年产业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石办发〔2021〕4号)文件,以“五十百千万工程”为重点推进产业振兴,并配套出台产业奖补政策。文件明确:“以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为主体,新投资发展产业,且每个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经营性净收益达到20万元以上,每个奖补10万元”。并把收益的10%奖励对村集体经济发展有突出贡献的人员,旨在提高干部工作积极性,吸引有能力、有意愿的优秀人才参与到集体经济发展工作中来,形成工作合力,营造良好氛围。 

强化示范引领。按照《产业振兴方案》,着力把城关镇双桥村、池河镇力建村、饶峰镇光明村、两河镇中心村等20个集体经济基础好的村培育成集体经济强村,分别落实到相关部门和责任人,要求发挥部门包抓优势,力争年收益达到20万元以上。从目前推进情况来看,20个集体经济示范村发展势头良好,如迎丰镇红花坪村、云雾山镇官田村年收益有望突破25万元。 

健全工作机制。先后印发了《石泉县财政扶贫资金扶持壮大贫困村集体经济管理办法(试行)》(石办发〔2019〕9号)、《石泉县村级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发展及收益资金分配管理办法(试行)》(石农工办发〔2020〕4号)、《石泉县财政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石财发〔2020〕18号)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分别明确了村集体经济收益资金分配管理、风险防控、财务公开等内容,着力破解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对村级集体资产的管理使用提出明确要求,确保村级集体经济规范运行,健康稳步发展。 

建设交易平台。按照省市相关规定,县农业农村局与县农商银行合作,委托第三方建立“石泉县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将农户(农村)的房屋、宅基地、土地、林地等资产和农业设施设备、农业类知识产权、经济作物等“三资”纳入大数据平台,实行网上交易,加快实现资本转化。目前,该平台已经完成清产核资数据录入,正在开展银农直连系统建设,建成后将实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系统化,农村资产资源交易网络化,农户办事便捷化,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健康发展。

提升经营管理能力。今年以来,市、县农业农村局先后组织3批次共100余人分别在安康市区、石泉县、岚皋县就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审计、农产品营销等方面进行培训,不断提升镇、村干部的经营管理能力。截止目前,全县150个行政村均有村级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空壳村”全部消除,其中通过光伏电站、苏陕协作、财政资金注入、壮大集体经济项目等投入形式为150个村注入各类资金1.48亿元,两年来累计收益近1000万元,发展成效初步显现。(黄毅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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