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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商州:区检察院进一步健全不捕说理机制,全面提升审查逮捕案件质量
日期:2022-02-23 10:30  作者: 

“经审查,我院对其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的规定,现说明理由如下……” 这是商州区检察院每份《不批准逮捕理由说明书》中都会出现的一句话。

近年来,商州区检察院做出的每个不批准逮捕决定,均向侦查机关和被害人及家属进行了释法说理,有效提高了执法办案的透明度、公信力及法律监督的权威性。 

按照不捕说理新机制要求,区检察院在作出是否批捕决定前,会加强对逮捕必要性的审查,会同侦查机关加强逮捕必要性研究,邀请侦查人员参与逮捕必要性公开听审,强化不捕前沟通说理,消除认识分歧。

此外,该院对达不到逮捕标准的案件,向侦查机关制发《不批准逮捕理由说明书》,说明不批捕理由和法律依据。同时,就不捕决定与侦查人员深入交换意见并告知异议权利及救济渠道,进一步增加不捕案件透明度,提高不捕案件质量。

就有明确被害人的案件,该院针对被害人及其家属的受教育程度、对法律认知程度,结合当前法律规定、以往司法判例等,因地制宜全力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向被害人及其家属详细阐明不捕理由,充分听取被害人意见,从法理和情理上消除疑惑,争取理解,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 (商州区人民检察院  房磊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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