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商洛市检察机关紧跟省院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从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服务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持续发展大局出发,在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上狠下功夫,为创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检察力量。
打击侵权假冒 保护知识产权
打击侵权假冒,保护知识产权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抓手,也是创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路径。全市检察机关在办理知识产权案件中一是积极发挥诉前主导作用,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力争从源头上提升控诉证据的质量。二是在打击侵权假冒、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不断加强刑行合作,健全完善打击侵权假冒线索移送、信息共享等两法衔接机制。三是充分发挥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刑事审判监督职能,对涉知识产权类刑事案件开展全过程监督,2021年全市检察机关监督公安机关撤销不符合立案标准的侵权假冒案件6件6人,二审抗诉1件2人。四是针对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专业性强、办理难度大的特点,有针对性的培养专业复合型人才,其中3人被省检察院确定为全省首批经济犯罪检察人才库成员。
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助力民营企业复工复产
依法保护市场主体,特别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维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持续发展,是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大局的一项重点工作。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市县两级检察机关纷纷行动,扎实落实“六稳六保”工作要求。一是各基层院结合实际及时出台服务措施,其中柞水县院出台了《柞水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保障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十一项措施》,洛南县检察院、商南县检察院利用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民营企业家走进检察机关,参加“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营企业座谈会,建立检企联系制度。二是两级检察机关依法落实对涉案民营企业的少捕慎诉慎押要求,最大化减少司法活动对民营企业的影响。对企业主要负责人、技术骨干和关键岗位人员犯罪情节轻微、积极退赃退赔、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依法采取少捕慎诉慎押要求9件14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强制措施1件1人,清理涉民营企业挂案3件3人。三是商洛市人民检察院扎实落实《全市政法机关联系服务重点项目建设十项制度》,走访调研民营企业和联系服务重点项目建设单位,依法帮助企业获得项目资金1000万元。
常态化扫黑除恶 创造公正的法治环境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全市检察机关共审查起诉黑恶案件41件392人,其中涉及强揽工程的批捕23件59人、起诉6件89人,涉及欺行霸市的批捕2件20人、起诉3件23人,涉及操纵经营“黄赌毒”的批捕11件14人、起诉14件105人,涉及非法高利放贷的批捕25件52人、起诉20件179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依法严惩黑恶犯罪的同时彻底铲除了阻碍市场要素自由流通的“毒瘤”,为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创造了公正的法治环境。
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扎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关于服务保障大局的各项工作要求,在转理念、强履职、重实效上再下功夫,不断优化提升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商洛市人民检察院 郭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