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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州检察:建立协作配合机制 推动行政争议化解
日期:2022-03-09 09:44  作者: 

商州检察:建立协作配合机制 推动行政争议化解

 

为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依法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近日,商洛市商州区人民检察院与商州区司法局在充分沟通协商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强化协作配合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建立了日常联络、业务交流、调解化解协作、联席会议以及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等八项工作机制。 

《意见》规定,区司法局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后,认为需要区检察院提前介入的,可以邀请区检察院派员参与案件审查和监督,对可调解结案的行政争议案件,通报商州区人民检察院;区检察院在办理案件中需要调查核实相关情况的,可与区司法局沟通协调,并将办理情况及时向区司法局反馈。区检察院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中,可以就发现的问题向行政机关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治理的检察建议,并通报区司法局。

《意见》规定,区检察院与区司法局可以根据案件情况采取公开听证、释法说理、专家咨询、心理疏导等方式,也可以与人民、行政、司法调解等矛盾调解机制对接联动,促进行政争议化解多元化。

《意见》规定,区检察院与区司法局共同开展法律宣传,广泛宣传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及典型案例,提高社会公众知晓率和参与度,积极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意见》的签署,解决了行政检察与行政复议的衔接机制问题,有利于发挥检察机关调查核实和司法审查的专业优势,进一步强化行政检察监督,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常态化开展。(商州区人民检察院  陈 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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